中宁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数字化及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宁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数字化及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证明材料。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中宁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4.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4.3投标人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4.4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4-03-07 17:00:00 至 2024-03-14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03-19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止不得少于10;)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4-03-19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3个工作。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 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进入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 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 按 1 键咨询;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 进行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到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7、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宁县人民法院
地 址: 中宁县中央大道与富民路口交叉处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宁县平安东街恒达平安家园对面16号房
联系方式: 177*****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科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玉泉
电话: 177*****60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期: 2024-03-07
招标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