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磴口县市政道路、路灯、排污管网及巷道硬化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磴口县市政道路、路灯、排污管网及巷道硬化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磴口县市政道路、路灯、排污管网及巷道硬化工程及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ZY-2016-00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磴口县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2016年磴口县市政道路、路灯、排污管网及巷道硬化工程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磴口县境内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① 电杆厂巷道硬化,配套排雨水管674.5米,安装路灯18盏,两侧铺设4米宽红砂。

②二运巷道改造工程,配套排污管516.8米,安装路灯11盏,两侧铺设4米宽红砂。

③南开西街(贺兰路至朝霞路)翻修改造工程,修建恢复道路670米(宽7米)配套排污管道340米,改造人行道、安装路灯34盏。

④朝霞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1300米,宽8.5米,配套排污管网、道路两侧铺设工字砖,朝霞路两侧房屋亮化及街景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凡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单位均可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3.1.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1.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公司;
3.2.2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资格证;
3.2.3 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4日 至 2016 年5月10日 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10号楼一单元2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需提供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以下要求缺一不可,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4.2.1施工企业报名应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地检察机关或磴口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4.2.2监理企业报名应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当地检察机关或磴口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磴口县城乡建设局

地 址:磴口县城乡建设局
邮 编:015000
联 系 人:刘英
电 话:138*****33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10号楼一单元2501室
邮 编:015000
联 系 人:闫莉
电 话:132*****006
电子邮箱:nmgzhiyuan@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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