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岭、云景、惠民社区办公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枫岭、云景、惠民社区办公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枫岭、云景、惠民社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枫岭、云景、惠民社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云景社区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材料,云景社区办公用房于2021年4月租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的位于云景路70、72、74号的龙石综合楼一楼、二楼。且已被群众熟悉,交通便利,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为了使采购单位经费使用合理高效,不导致原投资损失,不导致服务群众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保证原服务群众办事延续性。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为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南明山街道龙石村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梅琰敏
联系电话: 158*****116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5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部
联 系 人: 朱晓晓
监管部门电话: 0578-*******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标签: 办公用房租赁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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