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设备-三分公司-2024年深圳第一职校坪山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诚设备-三分公司-2024年深圳第一职校坪山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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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深圳第一职校坪山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第一职校坪山校区】;
(2)服务时间:【2024/4/1-2024/12/31 】;
(3)预算金额:【*****.00】;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坪山校区6台电梯维保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电梯及电梯零配件销售经营范围;电梯技术服务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2)、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深圳市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供应商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
(4)、供应商须可以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尚未通过我方评审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十日内按照我方《合格供应商评审》相关要求制作参评文件,通过我方评审入库成为合格供应商,如拒绝参加评审或超过时限,我方有权另选中标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2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3 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3 】月【8】日至20【24 】年【 3 】月【 10】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00 】分至【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现场获取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洪湖一街邮电大院7栋1楼】。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 24 】年【 3 】月【 13】日【9】时【 00 】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洪湖一街邮电大院7栋1楼】。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通过邮件上发送给公司库内符合要求供应商,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洪湖一街邮电大院7栋1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黄小姐 】
电 话:【0755-******** 】
电子邮件:【*********@qq.com 】
比选机构:【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中区服务中心】(盖章)
【 2024】年【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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