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全过程咨询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全过程咨询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牢牢坚持“全国百强、全省五强”发展目标,更加凸显“又高又新”发展定位,全力争创“五好”园区,实现园区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开创高新区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引导园区健康有序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和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产业园区扩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下,结合园区实际发展需求,启动园区调区扩区工作,为园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土地资源要素支撑。
(二)项目目的
1、解决用地空间不足的需要: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的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文件,剩余土地中扣除绿地及道路贡献用地,大区块连片的地块少,且可利用的建设用地中多为零散分布,严重制约了园区发展。根据拟建项目库,目前长沙高新区新增用地需求超过1200公顷,而园区早已陷入无地可供的窘境。用地不足和发展空间制约矛盾的突出,导致大项目、好项目无法落地。充足的土地资源是园区加快大项目落地的前提要素,因此,加快推进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是园区发展的必经之路。
2、打造“全国一流高科技园区”:长沙高新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牢把握“高”“新”发展定位,瞄准打造全国一流高科技园区的总目标,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示范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区、“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先行区、产城融合发展样板区,争当湖南省“五好”园区建设领头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精彩“麓谷篇章”。
3、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创建“五好”园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产业发展的主阵地,有着良好的产业基础和独特的区位优势,势必在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科技创新高地、改革开放高地”三个高地中发挥引领作用,势必在“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彰显新担当、谱写新篇章”四新使命中作出突出贡献。湖南省“五好园区”创建工作开展如火如荼,出台了《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文件,各园区争创五好,从亩均效益、用地集约、绿色发展等方面不断努力。强化用地保障是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动“五好”园区创建的重要前提,稳步推进扩区工作是实现上述目标、夯实发展基础的首要任务。
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
④《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
⑤《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湘财建〔2014〕22 号);
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⑦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
⑧其他有关规范文件。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完成时间要求
(1)扩区初步申报方案要求中标后20天内提交成果。
(2)其余十项专题要求国家发改委发布最新《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前45天内提交成果并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审批。
2、中标单位完成相应阶段成果并提交采购人相关工作成果后,采购人予以确认;若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有意见或建议的,应进行反馈及修改,并最终完成成果审核审批报送工作。
3、服务内容中所述成果文件,中标单位需提供每阶段的工作成果电子版本、最终成果电子版及纸质文本形式一式陆份,电子文档以ARCGIS、CAD、PDF格式、JPG、PPT、WORD、EXCEL等格式的以(光盘/U盘)为载体的电子文本一份。(以上数量均为暂定,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调整。)
五、服务标准:在严格保证扩区方案符合《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前提下,兼顾长沙高新区发展现状、产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土地集中连片、土地集约利用、相关规划符合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长沙高新区拟扩区初步方案,并编制如下专题:
序号 | 名称 | 工作要求 | 审核审批程序 |
1 | 扩区初步申报方案 | 提供政策解读、资料收集、方案编制、沟通协调以及后续上报工作 | 省发改委组织审核,取得路条 |
2 | 扩区用地审核报告 | 提供资料收集、用地合规性审查、土地利用效率评估、环境影响评估、选址分析、手续办理、风险预警与政策解读等 | 自规厅组织审核 |
3 |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 提供资料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分析、利用效率评估、可持续利用评价、集约利用潜力分析、利用规划、政策解读及咨询等 | 利用处组织评审,报省厅审核公示 |
4 | 压覆矿查询 | 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明确压矿范围、用地范围及周边矿产资源、用地范围及周边矿业权设置查询等 | 报信息中心查询 |
5 | 地质灾害评价 | 明确评价范围、园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风险评估、统计分析评价、危险性评价等 | 自主组织省厅专家评审 |
6 | 调扩区规划方案(不含控规) | 区域背景分析、调扩区需求分析、空间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政策与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与监测等 | 湘江新区管委会组织评审,报省厅修订、备案 |
7 | 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 | 详细调研园区企业、组织座谈会,梳理园区企业发展情况及主特产业定位、产业布局优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及后续跟踪评估等 | 所在地发改委组织评审,湘江新区管委会批准 |
8 | 规划环评 | 环境现状调查评估、环境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估、风险评估、措施建议及组织相关评审会议等 | 省环保厅评审 |
9 |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 | 收集相关资料、明确评价范围、园区个人及企业调查等 | 湘江新区政法委 |
10 | 整体性安评 | 调研区域范围企业现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安全策略评估等 | 省应急厅评审 |
11 | 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 市场分析和预测、资源评估、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战略规划等 | 省发改委组织评审,省人民政府批复,报国家备案 |
1、项目总体验收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及《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等有关规定为准。
2、本项目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人员须全程参与咨询服务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以及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或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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