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030***** | 项目名称 |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030*****001001 | 标段名称 |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1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小学周边区域。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小学周边区域,共包括三条道路:天晴路,南起巨龙北路,北至规划路,全长约562.98m,规划宽度25m,现状为宽约4.5m水泥路面,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混合车道实施宽度7.2-12m,城市支路。南空路,西起天晴路,北至海连东路,全长约390.34m,规划宽度25m,现状烟草路西侧段为约4~7m宽水泥路面,烟草路东侧段为约7m宽沥青路面,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混合车道实施宽度10.5-19m,城市支路。烟草路,南起南空路,北至规划路,全长约246.53m,规划宽度20m,现状为碎石路面,两侧均为新建项目,按照规划断面实施,城市支路。 2.1.3、最高投标限价:********.41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包括道路、排水、消防给水、土石方、拆除、路灯、交通设施、交通警察及信号灯、消火栓、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08月-2024年01月,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7日-3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7.1.1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 7.1.2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详见投标报价评审(2))。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7.1.3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1.4投标报价评审 (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K2=86%。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6%。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0518-********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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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小学周边区域。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小学周边区域,共包括三条道路:天晴路,南起巨龙北路,北至规划路,全长约562.98m,规划宽度25m,现状为宽约4.5m水泥路面,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混合车道实施宽度7.2-12m,城市支路。南空路,西起天晴路,北至海连东路,全长约390.34m,规划宽度25m,现状烟草路西侧段为约4~7m宽水泥路面,烟草路东侧段为约7m宽沥青路面,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混合车道实施宽度10.5-19m,城市支路。烟草路,南起南空路,北至规划路,全长约246.53m,规划宽度20m,现状为碎石路面,两侧均为新建项目,按照规划断面实施,城市支路。 2.1.3、最高投标限价:********.41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包括道路、排水、消防给水、土石方、拆除、路灯、交通设施、交通警察及信号灯、消火栓、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08月-2024年01月,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7日-3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7.1.1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 7.1.2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详见投标报价评审(2))。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7.1.3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1.4投标报价评审 (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K2=86%。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6%。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0518-********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 |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030***** | 项目名称 |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 |
标段编号 | 320*****030*****001001 | 标段名称 |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 |
招标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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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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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12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小学周边区域。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小学周边区域,共包括三条道路:天晴路,南起巨龙北路,北至规划路,全长约562.98m,规划宽度25m,现状为宽约4.5m水泥路面,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混合车道实施宽度7.2-12m,城市支路。南空路,西起天晴路,北至海连东路,全长约390.34m,规划宽度25m,现状烟草路西侧段为约4~7m宽水泥路面,烟草路东侧段为约7m宽沥青路面,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混合车道实施宽度10.5-19m,城市支路。烟草路,南起南空路,北至规划路,全长约246.53m,规划宽度20m,现状为碎石路面,两侧均为新建项目,按照规划断面实施,城市支路。 2.1.3、最高投标限价:********.41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包括道路、排水、消防给水、土石方、拆除、路灯、交通设施、交通警察及信号灯、消火栓、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08月-2024年01月,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7日-3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7.1.1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 7.1.2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详见投标报价评审(2))。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7.1.3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1.4投标报价评审 (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K2=86%。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6%。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0518-********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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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小学周边区域。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小学周边区域,共包括三条道路:天晴路,南起巨龙北路,北至规划路,全长约562.98m,规划宽度25m,现状为宽约4.5m水泥路面,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混合车道实施宽度7.2-12m,城市支路。南空路,西起天晴路,北至海连东路,全长约390.34m,规划宽度25m,现状烟草路西侧段为约4~7m宽水泥路面,烟草路东侧段为约7m宽沥青路面,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混合车道实施宽度10.5-19m,城市支路。烟草路,南起南空路,北至规划路,全长约246.53m,规划宽度20m,现状为碎石路面,两侧均为新建项目,按照规划断面实施,城市支路。 2.1.3、最高投标限价:********.41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凌洲路小学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包括道路、排水、消防给水、土石方、拆除、路灯、交通设施、交通警察及信号灯、消火栓、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08月-2024年01月,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7日-3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7.1.1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 7.1.2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详见投标报价评审(2))。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7.1.3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1.4投标报价评审 (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K2=86%。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6%。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0518-********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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