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民法院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南海区人民法院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便携式计算机网上竞价公告

网上竞价编号:GDPX2016Z00646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直预算单位网上竞价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31号)要求,受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本次货物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一、网上竞价邀请

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网上竞价公告时间:2016年05月03日 到 2016年05月09日

3.供应商报价时间:2016-05-09 09:00 到 2016-05-09 12:00

4.联系人:张先生、李小姐、黄先生

5.联系电话:***-********、1676、1519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货物名称主要技术指标数量单价上限(元)预算金额(元)
1便携式计算机1、显示屏尺寸:14英寸
2、CPU系列:intel 酷睿六代 i7
3、标配内存容量:8GB
4、显卡:核芯显卡
5、显存容量:0GB
6、标配硬盘容量:256GB
7、网卡:1000M
8、无线网络:802.11n + 蓝牙
9、特殊需求:配备原厂指纹识别设备,可配TCM安全芯片,全合金转轴设计, 硬盘:256GB SSD,配置硬盘检测芯片以及缓冲减震防护系统,自动感应笔记本运动状态,预防因意外震荡对硬盘造成损伤,并可在系统中查看硬盘状态。原厂同品牌一键恢复操作系统(非Windows自带功能), 可保留出厂备份和用户自定义备份; 原厂优化加速软件 ,优化系统、进程、启动项,提升机器性能;一键除尘,提高散热效率,降低噪音;实现对USB接口/外设、摄像头、指纹仪、麦克风、无线网络的智能管理,降低信息风险,提高信息安全。3年部件和人工(系统电池1年),3年有限上门,3年意外保护,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函和供货证明函,预装正版 win7 pro 64位操作系统,重量≤1.18KG。

33.011,000.00363,000.00

质保期:3年

货款支付: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各镇街范围内

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生/********2006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网上竞价系统,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网上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3.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应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6.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成交供应商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四、网上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3个小时。

2.网上竞价按照实质性响应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2)报价相同的,报价时间在先的优先;

(3)报价相同、报价时间相同的,由系统随机确定。

3.出现下列情形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失败:

满足项目需求的品牌不足2个且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达采购单位。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一式一份)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存档备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03日


标签: 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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