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高桥村污水管道迁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灞桥区高桥村污水管道迁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灞桥区高桥村污水管道迁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灞桥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7日 17: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工、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9-********--8001
采购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灞桥区纺一路8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易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楼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001
项目概况

灞桥区高桥村污水管道迁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

项目名称:灞桥区高桥村污水管道迁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0,16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灞桥区高桥村污水管道迁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灞桥区高桥村污水管道迁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参加投标的证明资料;

(3)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4)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开标评审将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审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库。

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灞桥区纺一路80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易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楼10楼

联系方式:029-********--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潘工

电话:029-********--8001

易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管道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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