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新建山羊养殖示范场项目的公告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新建山羊养殖示范场项目的公告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实施新建山羊养殖示范场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扶持政策》等3个文件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80号)要求,拟支持新建山羊养殖示范场不少于6个,现将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扶持环节和标准

山羊养殖示范场:包括建设生产管理用房、圈舍、青贮池等基础设施,购置养殖、草料储存等设施设备等。全县共支持新建山羊养殖示范场不少于6个,扶持标准为年出栏200只以上,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1,单个养殖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对象要求

申报主体为县内养殖企业、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养殖禁养区内不作为申报对象。

三、建设期限及补助方式

项目原则上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验收。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直补到户,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四、申报时间和资料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电子件至县畜牧中心(城口县北大街禹田花园市场监管局704),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023-********,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资料如期上报后由县农业农村委统一进行资格评审,并在县农业农村委官网公示评审合格名单。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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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殖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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