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PF[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校及中心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教育对外交
流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代表团人数预计约30人,每个国家公务活动2天教育展1天,教育展
为每个国家14个展位(根据工作安排实时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标段: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一一尼泊尔:
(002)B标段: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一一斯里兰卡;
(003)C标段: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一一孟加拉国:
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30
(001A标段: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一一
尼泊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
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日前近半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
件或复印件):
(2)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满一年的
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
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明。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函等)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
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B标段: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一一
斯里兰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
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日前近半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
件或复印件):
(2)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满一年的
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
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2207
明。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函等)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
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图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的
(003C标段: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一一
g
孟加拉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
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日前近半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
件或复印件):
(2)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满一年的
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
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明。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函等)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
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8号品味
空间酒店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8号品味
空间酒店四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
联系人:杜四梅
电话:13529366058
电子邮件:3270902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1002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14号大楼
联系人:谢诚
电话:13769191850
电子邮件:35636093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泳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30
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委托
,对已获批准实施的南亚国家“云南数育展暨推介会”服务采购项且采购以竞
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商,欢迎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参与。
1.项目名称: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YNZP℉[2024]001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A、B、C共3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A标段
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
尼泊尔
B标段
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
斯里兰卡
C标段
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一一
孟加拉国
服务商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相应部份标段或全部标段投标,允许同一投标人
同时中标所有标段。
2.4采购内容: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团组人员国际间机票订购,
境外期间团组人员的出访行程设置、公务活动、教育展安排、食宿安排、交通
安排、同行翻译服务、后勤保障、安全保障及其他服务工作。
2.5项目实施及完成时间:南亚国家“云南教育展暨推介会”预计2024年4月
开展(具体时间待定),服务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段内全部工作结束为
止提供采购人需求的服务。
2.6项目服务地点:
A标段:中国-尼泊尔:
B标段:斯里兰卡;
C标段:孟加拉国-中国。
2.7项目规模:代表团人数预计约30人,每个国家公务活动2天教育展1天,教
育展为每个国家14个展位(根据工作安排实时调整)。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8
服务商根据所投标段及采购人需求提供的服务,按照代表团预计出行时间当时
市场行情进行综合报价(单价),报价一经成交确认,不得再进行调整或变更
,采购人根据实际出行人数及最终提供服务情况据实结算。
07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
料: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
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
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日前近半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或复印件):
(2)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满一年的提
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
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
声明。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函等)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
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c
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
4.2获取地点:云南正平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8号品味空间
酒店四楼)。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
4.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
套:(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碳商响应文件必须在2024年3月19日上午09:00~09:30
(北京时间)之间送到云南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8
号品味空间酒店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不予受理。
5.2竞争性磋商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云南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8号品味空间酒店四楼
)举行。
5.3
磋商响应人在会议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
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6.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公告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联系人:杜四梅
电话:13529366058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品
1
联系人:谢诚
电话:13769191850
0022070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