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公司关于“木兰集团木兰办公室楼前广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公司关于“木兰集团木兰办公室楼前广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邀请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木兰集团木兰办公楼前广场改造 招 标 编 号: 闽招[2024]P001号? ? 招 标 人: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 2024 年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集团木兰办公楼前广场改造(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省宁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鸿春闽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中天悦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 2) 建设规模:约3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 03 月07 日起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tnrjt.com/)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需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请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7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6000元 (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在开标前足额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03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tnrjt.com/)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 ,邮编: / 电话: 黄先生 ,传真: / 联系人:185*****2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650号 ,邮编: / 电话:131*****597 ,传真: / 联系人:陈小姐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木兰集团木兰办公楼前广场改造 1.2 建设地点:莆田市 1.3 建设规模:约30万元 1.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1.5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20个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人自2024年 03 月 07 日起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tnrjt.com/)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需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请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7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4年 03 月 11 日17:00前以书面信函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 11.4招标人将在2024年 03 月 12 日17:30时前,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tnrjt.com/)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 12 % 12.2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详见审后预算编制说明。 13.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以财政审核后为准。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进行施工。未列入的品牌,中标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后选择与审后预算书中价位、质量相当的合格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13.2.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13.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根据莆市工信运行【2023】38号文件,本工程凡涉及该文件所列材料,优先推荐使用我市名优地产品。 (三)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 投标承诺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 企业及人员的相关证书、证件 15.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投标保证金 1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6000元 (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在开标前足额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6.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文件的编制 17.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7.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 2024 年 03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1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0.开标 20.1开标会定于 2024 年 03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在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0.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0.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0.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0.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 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 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1.评标 21.1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1.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1.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1.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1.1.4具有投标须知第3.7条情形之一的; 21.1.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确定中标人 22.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2.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3.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2.2.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22.2.3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2.2.4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 22.2.5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 22.2.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2.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3.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3.1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等,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tnrjt.com/)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日历天。 23.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通知之日起的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 26.3招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15天内将施工合同提交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若需要)。 26.4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7.履约担保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转账或保函等(具体详见莆建管[2021]4号文件)方式提交。以现金转账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电子保函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若电子保函时效未达到上述规定的,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文件、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 28.3本项目代理费按6000元包干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备注:(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中标降幅系数”更改为“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2)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 (3)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专用合同条款第4.6.2(4)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 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第4.6.3(1)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 2000 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3)专用合同条款第11.5款关于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 (4)工程进度款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0%,经有关部门审核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7%,余下的 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随机抽取法) 投 标 文 件 ( 本)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如有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一)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审后预算价下浮率12%作为中标价,中标价作为签约合同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经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8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姓名)( 证书编号 ) 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 地 址: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三)企业及人员的相关证书、证件 1、企业证书复印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员的证书复印件: 1)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上述人员的证书、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或经年检有效。 3)上述人员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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