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板桥镇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板桥镇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板桥镇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18号)要求,现需选聘一家专业的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对我镇的农村公路进行养护管理。
一、公路养护管理概况与范围
(一)概况:养护管理道路长度:板桥镇内各村(居)的村道及乡道共115.825公里,其中乡道41.316公里,村道74.509公里。
(二)地点:板桥镇。
(三)养护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养护范围:路基养护、路面养护、路肩养护、涵洞养护、修剪绿化灌木草丛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五)养护费控制价标准:共计******元(下浮率0-10%,下浮后取整数)。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且具备公路养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配备道路养护作业机具及专业的道路养护人员,有相应的道路养护经验者优先。
(二)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应聘。
(三)能严格遵守业主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选聘文件的要求和递交
(一)选聘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应聘单位的基本资料、工作方案、资质证明、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等,以上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单独密封报价函。
(三)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选聘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1号楼二楼项目办公室。
四、选聘办法
(一)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报价单位在3-5家(不含5家)的,以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报价低者中如有相同的,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三)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含5家)的,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以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报价低者中如有相同的,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选定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选聘人: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容工
电话:189*****260
附件:公路养护报价函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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