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乡市卫滨区铁道新苑一期管网、管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JX-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卫滨区铁道新苑一期管网、管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1.163472 万元,招标人为新乡市卫滨区城市更新推进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新乡市卫滨区铁道新苑一期临时生活水泵房、360m3 消防水池建筑工程;生活
供水设备、生活水箱设备、消火栓泵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连接附件及供水、电源控制系统
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乡市卫滨区铁道新苑一期管网、管线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乡市卫滨区铁道新苑一期管网、管线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
(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根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
理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须出具自开标日期前近半年内在本单位连续三个
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保证明;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
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卫滨区金穗大道 40 号,银星酒店三楼华盛顿厅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卫滨区金穗大道 40 号,银星酒店三楼华盛顿厅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城市更新推进中心的委托,对新乡市卫滨区铁道
新苑一期管网、管线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X-2024-003;
2.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铁道新苑一期管网、管线改造项目;
3.本项目总预算金额:3111634.72 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5.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辖区内;
6.建设规模:对新乡市卫滨区铁道新苑一期临时生活水泵房、360m3 消防水池建筑工程;生
活供水设备、生活水箱设备、消火栓泵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连接附件及供水、电源控制系
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9.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 120 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
(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根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
理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须出具自开标日期前近半年内在本单位连续三个
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保证明;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
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
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本公告“第二项 投标人资格
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本项目网站发布公告截图及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核原件,须留存装订成册的获取文件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套,均须加
盖单位公章。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止,上午 8:30-
12:00;下午 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李烨科技楼 715 号;
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
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截止及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 上午 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及地点:新乡市卫滨区金穗大道 40 号,银星酒店三楼华盛顿厅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谈判截止及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 上午 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及地点:新乡市卫滨区金穗大道 40 号,银星酒店三楼华盛顿厅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
时发布。
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卫滨区城市更新推进中心
地 址:新乡市人民路 479 号
联 系 人:谢永民
电 话:157373917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李烨科技楼 715 号
联 系 人: 王盼盼
电 话: 13083808779
电子邮件: 310797939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