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对2023粤1826民诉前调42号案随机摇号选定专业机构的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对2023粤1826民诉前调42号案随机摇号选定专业机构的公告
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公告
(2024)粤1826技鉴3号
入选本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的各中介机构、各案件当事人:
本院拟定于2024年3月11日15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电脑摇号系统,随机从本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中选择下列案件的评估、鉴定中介机构(类别:法医临床):
一、案件信息
案号:(2024)粤1826民诉前调42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申请人:蓝凯
被申请人:房土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连州支公司
评估、鉴定内容:对申请人蓝凯因交通事故所致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二、委托评估、鉴定备选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2.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3.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4.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5. 广东祥正司法鉴定所
6. 广东华清司法鉴定所
(备注:因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往期已中签,不再参加本轮摇珠。)
三、摇号及其他说明
(一)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正选机构,中签2为备选机构。
(二)摇号结果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 栏查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重播。
(四)当事人若对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摇号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
(五)评估鉴定机构或者评诂鉴定师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1.是委托评估鉴定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鉴定的。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三月七日
本院地址: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府前路2号
邮 编:******
联 系 人:龙美玲 冯浩贤 联系电话: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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