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容器用封头外协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容器用封头外协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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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项目名称封头Ⅰ预估数量(件)封头Ⅱ预估数量(件)
1压力容器封头t=12260260
t=1629002900
2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封头t=12200200
t=16400400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容器用封头外协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容器用封头外协加工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已
审批,资金来源为 自筹 (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 100 %)且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中国原子
能工业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FW-GKZB-24-007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容器用封头外协加工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容器用封头外协加工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材料均由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如下:
容器封头外协加工需求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封头Ⅰ
预估数量
(件)
封头Ⅱ
预估数量
(件)
1
2
压力容器
封头
一类放射性物品
运输容器封头
t=12
260
t=16
2900
t=12
t=16
200
400
260
2900
200
400
备注:外协加工技术要求以及图纸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所需的产品数量均为预估数
量,最终数量根据买方要求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最终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预估数量的 2
0%,包含加工、包装费、双向运输(包含卖方到买方地点拉运原材料及卖方成品运送至买
方的所有费用)、装卸(包含卖方到买方地点拉运原材料及卖方成品运送至买方的所有费
用)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2.5 项目地点
甘肃兰州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采取分批次交货,供货批次及
数量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卖方负责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输原材料至卖方加
工地点,加工完成后运送至买方。
2.7 交货地点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8 质量标准
本项目产品质保期限为全部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
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在各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证书
复印件)
(3)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①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
信名单”;
③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
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应扫描下方
二维码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自行提交电子发票申请(需再次扫描二维
码点击消费记录后填写开票信息)。经我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
申请时所填邮箱。
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见平台首页
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二维码如下: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 17 :00 — 2024 年 3 月 14 日 17 :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
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
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
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
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3 月 28 日 9 :
3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
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 1 号
联系人: 闫先生
电话: 0931-791728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 9 号
联系人: 李云龙
电话: 022-88957518
电子邮件: liyl@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同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件: /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
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
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7 日

标签: 容器用封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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