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工人疗养院翻建项目-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工人疗养院翻建项目-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工人疗养院翻建项目-外网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工人疗养院翻建项目-外网工程,已经县经发基字2012】9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工人疗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工人疗养院翻建项目-外网工程;
2.2建设地址: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八家户村;
2.3建设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工人疗养院翻建项目-外网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其中:
1)采暖管网均为直埋式聚氨酯硬质泡沫预制保温管,管径为DN50~DN150,单管总长度1930米,设检查井两座;
2)强电、弱电外网均为直埋式。强电采用海泡石纤维水泥管混凝土包封敷设方式,长度约860米,设检查井22座;弱电采用硬聚氯乙烯管道包封敷设方式,长度约780米,设检查井20座;
3)给排水管网为直埋式。给水管网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管径为DN70~DN150,长度约3020米,热水管采用直埋保温管,管径为DN40~DN100长度约360米,设阀门井5座;排水管及雨水管采用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管径为De110~De500,长度约2470米,直径∮700检查井41座,直径∮1000检查井37座,有效容积为75m3玻璃钢化粪池一座。
2.4计划工期:2016年05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7月25日,共计工期日历日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4日10时至2016年05月10日19时,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5.2施工投标人开标时要求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外地施工企业的进疆备案册。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工人疗养院
联系人:熊勇杰
联系电话:180*****23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仁
联系电话:****-*******、135*****133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江西大厦九楼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标签: 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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