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GXZC2016-J3-0375-CGZX)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GXZC2016-J3-0375-CGZX)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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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gte mso 9]> 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14),现对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3-0375-CG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 B分标:自治区柳州航道管理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自治区柳州船舶检验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自治区桂中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 C分标:自治区桂林航道管理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自治区桂林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 D分标:自治区梧州航道管理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自治区梧州船舶检验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自治区桂东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 E分标: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12万元、B分标:18万元、C分标:17万元、D分标:18万元、E分标:1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17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0.2万元整、B分标:0.3万元整、C分标:0.3万元整、D分标:0.3万元整、E分标:0.2万元整。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5月16日1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本中心财务(电话:****-*******、*******,传真:****-*******)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5月16日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6日10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静,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冯朗,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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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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