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公告招标公告
地块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公告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GC2023-061地块项目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挖掘机挖土石方及装车、自卸汽车土石方外运、挖掘机场内土方挖土及运土、推土机场内推土及回填土平整等机上司机及其他操作人员劳务服务。
二、工期
本工程分段施工,各阶段施工工期暂定180个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发出的指令(书面通知书)为准。
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以南、开泰路以东。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95万元(含)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开工时间其中之一满足即可。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将在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上发布采购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18时 00分,在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上报名,并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
(三)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本项目投标阶段不收取报名费、材料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银杉支行
3.投标保证金应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免影响评标工作进度(交纳时请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GC2023-061地块项目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字样。
4.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能提供准确的银行账号信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回的责任。
6.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7.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均不计息。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除因不可抗力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履约保证:
1.履约保证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2.履约保证的金额:成交价的5%。
3.履约保证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办完工程结算后。
4.履约保证的缴纳:自成交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履约保证缴纳凭证,如逾期提供履约保证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
六、投标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报价,报价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壹佰零叁万玖仟捌佰玖拾陆元零捌分(¥1,039,896.08),投标报价如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24年3月15日10时30分前将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提交至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上。
八、付款方式
(注:付款方式中的“甲方”为承包人,“乙方”为分包人。)
1.无预付款;每月25日前由乙方提交计量申请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75%;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量清单错漏的,需在经甲方和乙方双方核定造价和工程量无误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65%。
2.待本工程全部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在21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审核。乙方对甲方审核的结算书有异议的,对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甲方签认的结算书7天内提出异议,甲方和乙方双方核定确认,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甲方审批认定无误且乙方提交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
3.预留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由乙方提出申请,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余款免息返还。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北投电子招标系统客服电话:0771-*******,后续如有任何系统操作问题或疑问,请供应商联系客服电话咨询。
(二)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韦工,0771-*******。
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各潜在供应商: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GC2023-061地块项目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挖掘机挖土石方及装车、自卸汽车土石方外运、挖掘机场内土方挖土及运土、推土机场内推土及回填土平整等机上司机及其他操作人员劳务服务。
二、工期
本工程分段施工,各阶段施工工期暂定180个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发出的指令(书面通知书)为准。
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以南、开泰路以东。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95万元(含)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开工时间其中之一满足即可。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将在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上发布采购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18时 00分,在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上报名,并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
(三)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本项目投标阶段不收取报名费、材料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银杉支行
3.投标保证金应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免影响评标工作进度(交纳时请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GC2023-061地块项目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字样。
4.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能提供准确的银行账号信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回的责任。
6.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7.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均不计息。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除因不可抗力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履约保证:
1.履约保证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2.履约保证的金额:成交价的5%。
3.履约保证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办完工程结算后。
4.履约保证的缴纳:自成交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履约保证缴纳凭证,如逾期提供履约保证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
六、投标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报价,报价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壹佰零叁万玖仟捌佰玖拾陆元零捌分(¥1,039,896.08),投标报价如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24年3月15日10时30分前将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提交至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上。
八、付款方式
(注:付款方式中的“甲方”为承包人,“乙方”为分包人。)
1.无预付款;每月25日前由乙方提交计量申请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75%;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量清单错漏的,需在经甲方和乙方双方核定造价和工程量无误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65%。
2.待本工程全部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在21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审核。乙方对甲方审核的结算书有异议的,对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甲方签认的结算书7天内提出异议,甲方和乙方双方核定确认,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甲方审批认定无误且乙方提交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
3.预留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由乙方提出申请,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余款免息返还。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北投电子招标系统客服电话:0771-*******,后续如有任何系统操作问题或疑问,请供应商联系客服电话咨询。
(二)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韦工,0771-*******。
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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