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测量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测量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4个老旧小区:望府路社区新都小区;斑马湖社区联诚花园小区;白马巷社区西街小区、电材小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筑修缮主要包括基础项:平屋顶及墙体防水,坡屋顶修缮,公共楼道修缮,破损雨阳棚及空调支架更换;完善项:增设空调排水管、更换外墙雨污水立管、规范油烟净化设施,提升项:外墙整治等。2.楼栋外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基础项:拆违及通道清理,完善消防设施、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门禁,供排水及雨污分流改造,化粪池改造,强弱电杆线设施整治,燃气管线改造,完善无障碍和适老设施,小区信息标识,围墙维修,绿化提质,环卫设施,健身设施;完善项:道路改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桩,信息宣传栏,公共晾晒设施;提升项:车辆出入管理,口袋公园,景观小品,文化设施等。
二、相关标准:设计成果范围:
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物探、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测绘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测绘,包括1:500地形图测绘,地下雨污水管道管径、标高,绿化树木位置和建筑立面测量等。
设计部分:本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三、技术规格:总体及方案设计要求:
(一)、实施方案设计成果要求
实施方案设计成果应满足《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达到《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要点》的要求。主要包括:
1、编制依据
1.1相关法律法规
1.2国家、省、市州、县市区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
1.3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1.4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技术导则(应包括《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1.5其它
2、现状调查
2.1小区调查
2.1.1小区基本情况
2.1.2建筑调查
2.1.3场地调查
2.1.4安全排查
2.1.5居民意愿调查
2.1.6小区管理现状调查
2.1.7问题清单
2.2片区调查
未开展的注明“未开展片区调查”
2.3存量资源调查
3.片区联动改造策划(本章适用于采取片区化、市场化方式联动改造的片区)
4.改造内容与设计
4.1改造内容清单
4.2总平面设计
4.3专项设计
4.4其他改造内容设计
4.5基础类改造内容未纳入改造的说明
4.6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有关改造内容说明
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1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5.2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5.3资金筹措方案说明
5.4资金管理
6.组织实施
6.1组织架构情况
6.2居民参与情况
6.3进度计划
6.4长效管理
7.其他(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成果的内容和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2、施工图应以初步设计为依据,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主要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项目改造后的合理性、实用性,确保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基本水平;若初步设计图纸和本设计要点及技术标准存在冲突或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设计要点及技术标准为准。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包括内容如下
3.1、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图。
3.2、改造后设计平面图及相关节点详图。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30天(含地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地勘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设计成果深度要求:
1、应符合政府批复要求,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各阶段设计内容及深度能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
3、整体设计要充分考虑满足功能使用要求的条件。
4、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图面清晰,布局合理,选材恰当,并能达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5、全面贯彻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
6、贯彻节约原则,使项目投入使用后成本达到最小化。
7、充分发挥各设计单位的创造性和经验优势,进行创新性设计。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支付进度按照实际完成进度适时拨付,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前,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最终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各次合同价款支付前,设计人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3、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合同约定。
6、对于上述项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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