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基地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基地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哈尔滨基地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编号:ZZ*****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承包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等许可项目 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属于“三无”(无经营场所、无实缴注册资金,无参保人员)企业。
2 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3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营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并具备车辆 检验合格证明、交通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7年,车况良好,性能可靠。营运车辆若采用新能源客车(电混、纯电动等),
必须为国产品牌车辆
5营运车辆所有权为承办方所有,禁止提供私人挂靠车辆。
6驾驶员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且具备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资质,无验证违章且熟悉哈尔滨市主要道路路况。
7承包方委派的驾驶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心理健康证明、身体健康证明。
8承包方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单位资信无不良记录。
11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出具包含财务状况、无违法行为记录,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项目报价符合当前市场价值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3月14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正文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基地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已被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基地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橙泽路2277号(哈尔滨龙江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主厂区);哈尔滨市松北区
滨州铁路以南、对青山镇山后村以东位置(哈尔滨龙江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辅厂区)。
2.4服务期限:项目采用“l+l” 模式,第 一年期限为2024年 4月 1日 至2025年3月31日(以实际合同签署日期顺延 1年为准),第一年期限满承包方服务质量满足发包方考核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服务期限延续至2026年3月31日止 (以实际合同签署日期顺延2年为准)。
2.5最高限价:*****.00元/天/次
2.6招标内容:哈尔滨基地主厂区、火工区员工每日通勤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3.1.1 承包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等许可项目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属于“三无”(无经营场所、无实缴注册资金,无参保人员)企业。
3.1.2 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3.1.3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营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并具备车辆检验合格证明、交通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7年,车况良好,性能可靠。营运车辆若采用新能源客车(电混、纯电动等),必须为国产品牌车辆
3.1.5营运车辆所有权为承办方所有,禁止提供私人挂靠车辆。
3.1.6驾驶员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且具备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资质,无验证违章且熟悉哈尔滨市主要道路路况。
3.1.7承包方委派的驾驶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心理健康证明、身体健康证明。
3.1.8承包方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9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0投标单位资信无不良记录。
3.1.11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出具包含财务状况、无违法行为记录,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项目报价符合当前市场价值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二次分包。
四.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购买室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开标前招标人有权对该证明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购买室。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哈尔滨龙江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编:******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451-********
日期:2024年3月8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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