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全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牌匾制作供应商”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全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牌匾制作供应商”的公告
为做好2023年全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牌匾制作服务,我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牌匾制作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全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牌匾”制作服务,共计1280块。
二、项目编号
gxqbs-fwcg-*******
三、制作要求
(一)材料及规格
材料及配置:不锈钛金版,腐蚀刻字、焊接加烤漆;国标版材厚度:1.0 mm;规格:600 mm (长)×400 mm (宽) ,边高:30 mm。
(二)牌匾内容
牌匾左上角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中上行为红色火炬标志;中间为高新技术企业 (宋体黑字) ;下行中央为各企业名称 (黑色楷体) ;落款位于牌匾右下部分,落款名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落款名称下方为日期 (宋体黑色) 。高新技术企业牌匾样式效果图(参考)如下:
(三)质量要求
1.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样版,供我所审定。
2.牌匾材质、规格、尺寸符合要求,无明显污损。
四、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高于预算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广西区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备相关牌匾制作经验。
六、报名文件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供应商的报价方案(加盖企业公章)。
3.其他有关企业资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报名文件应作密封处理,并在公告期限内提交至指定地点并由经办人签收。
5.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文件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七、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发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18:00时止。
八、选定方式及结果通知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我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报价方案,对供应商资质、报价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供应商。
确定供应商后,我所将于15天内与被选定供应商联系合同签署等事宜。
九、报名文件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文献综合楼502室
联系人: 方芳
联系电话:0771-*******
如对本公告有不明之处,请与联系人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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