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恒丰毛纺织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恒丰毛纺织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室外配套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吴忠市区2015年恒丰毛纺织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室外配套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区2015年恒丰毛纺织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已由吴发改发【2015】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和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夏恒丰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毛园大环南路北侧、2#道路东侧、4#道路西侧。
2.2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45天。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室外给水工程
二标段:高低压配电工程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市政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施工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企业投标。
4.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http://www.nxzb.com.cn)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按系统提示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西侧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夏恒丰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宁
电话:155*****709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丽丽
电话:186*****191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C段1号营业房
2016年5月3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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