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2024年度儿童类为民办实事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松江区2024年度儿童类为民办实事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对“松江区2024年度儿童类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投标: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实施本市“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的通知》(沪民儿福发〔2022〕2号)文件要求,为15名散居孤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为期1年的社工关爱服务。

二、采购内容

1、组建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计划执行小组。为每名困境儿童组建由1名儿童督导员、1名儿童主任和1名儿童福利社工组成的家庭监护支持计划执行小组。

2、开展入户评估1次,形成“一人一方案”家庭监护支持服务计划书。执行小组根据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需求,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完成《困境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形成《困境儿童“一人一方案”家庭监护支持服务计划书》。

3、提供家庭监护支持服务。社工每月实地走访困境儿童家庭1次,每次社工2人,每次服务时间2小时。及时整理个案服务情况,形成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一人一档”档案,完成《困境儿童个案服务记录表》和《困境儿童走访情况月度汇报表》。项目结束时,完成《困境儿童个案结案报告》。

4、开展集体拓展活动。利用寒暑假、儿童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如成长小组8次、亲子活动2次、外出参访2次,活动内容要适合困境儿童,增加困境儿童认识社会、参与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与机会。

5、推动疑难个案上报处置。儿童福利社工在开展个案服务中遇到重难点个案和突发性问题时,第一时间报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及其所在社会组织。

三、项目验收要求

按时按量履行项目内容,达到项目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项目周期

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五、对供应商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经社团管理部门登记,合法运营的社会组织,且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4.业务范围包括儿童服务、社会工作以及心理咨询等任一相关内容;

5.至少有2名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或社会工作者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员。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项目最高限价以及评标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七、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现场验证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不纳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系统的单位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被列入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3、投标报价表,服务项目报价表需根据服务具体工作量细化报价;

4、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到个人工作量),含具体活动策划,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

5、相关专业资质文件,包含至少2名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或社会工作者证书、团队成员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工作业绩情况,指供应商近三年本市市区两级类似项目业绩(列明项目名称、项目年份、合同金额、服务年限、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及业绩证明材料(如往年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

八、答疑与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一)现场答疑:2024年3月11日下午14点,地点为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1016室。投标人必须参加答疑,答疑时请务必携带部分材料(第七条中1、2项材料)。未参加答疑者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二)正式投标:请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投标文件(含所有材料)密封盖骑缝章送至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1016室。

九、采购单位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地址: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

邮编:******

联系人:汤子辉

联系电话:********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儿童类为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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