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潇湘陵园沐恩苑至仙鹤七区下方边坡安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潇湘陵园沐恩苑至仙鹤七区下方边坡安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潇湘陵园有限责任公司对长沙潇湘陵园沐恩苑至仙鹤七区下方边坡安全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标段)名称:长沙潇湘陵园沐恩苑至仙鹤七区下方边坡安全整治工程

采购代理编号:MRQCS-2024-0301CG

采购项目(标段)预算*******.00元

采购项目(标段)最高限价:*******.00元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是否为定点项目:¨t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t¨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注:①前3个月是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

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3月15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至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1栋寐丽酒店大堂上11楼湖南明睿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3月29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1栋寐丽酒店大堂上11楼湖南明睿(地址)。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潇湘陵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峰村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1栋寐丽酒店大堂上11楼湖南明睿

联系人:胡蓉

邮 编:******

电 话:0731-******** 139*****362

传 真:/

E-MAIL:/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9)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10)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2)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边坡 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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