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坛政采2016-A0601(公)-026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政府办公室委托,就其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办公家具(三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办公家具(三标段)
坛政采2016-A0601(公)-02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金坛市滨湖新城金广场开发项目办公家具(三标段)采购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资料)。本项目预算370万元。
三、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为制造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抽检报告并符合国标要求。
3)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日期后)。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计算,下同)。
5)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001/2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木制办公家具)
2、投标单位为经销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制造商出具给经销商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3)制造商出具给经销商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连带责任承诺;
4)所投标的办公家具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条款中对制造商的要求。
5)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日期后)。
6)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计算,下同)。
7)具有家具经营资质。
3、其他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人社保: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证明(2016年1月,2月,3月,4月的任意一个月均可)。
2)投标人或家具制造商近五年来(开标当日往前推)销售单项合同300万元(含)以上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且客户使用评价良好的业绩。
3)家具制造商必须在以金坛为中心半径150公里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营业执照)。
4)制造商如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则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则其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税务登记证;
③投标人出具给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证明;
④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日期后);
⑤ISO9001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001/2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木制办公家具);
⑥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
③制造商出具给经销商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④制造商出具给经销商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连带责任承诺;
⑤ 经销商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法人营业执照;
⑥ 经销商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税务登记证;
⑦经销商出具给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证明;
⑧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日期后)。
⑨制造商ISO9001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001/2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木制办公家具)
⑩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金坛区财政局五楼);因招标文件为电子文档,请提供QQ邮箱。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9:00-9:30。地点:江苏金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5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常州市江苏金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9 —********、********(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139*****935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金坛市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1045。 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现金):中标金额的30%。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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