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川汇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DLHZ-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川汇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周口市烟草公司川汇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川汇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川汇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必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或税务部门的网页截
图。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采购条例,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函(格式
见附件)。
3.5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的产品具有质量合格证、所供应货品可随时调换并保证质量,提供承
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
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
标单位,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
一货物招标中参加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
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电子出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 B
座 25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 B
座 25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川汇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周口市烟草公司川汇分公司的委托,就川汇分公司职工餐
厅食材、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川汇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用品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FYDLHZ-2024-012 ;
2.3 项目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南段。
2.4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采购生鲜果蔬类、肉禽蛋类、水产类、米面粮油类、干货调料类等;
2.5 预算金额:48 万元;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服务期限:1 年;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或税务部门的网页截
图。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采购条例,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函(格式见
附件)。
3.5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的产品具有质量合格证、所供应货品可随时调换并保证质量,提供承
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
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
标单位,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
一货物招标中参加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
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及双休日除外)报名,每日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报名需要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
4.3、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 HNFYZB2022@163.com。
4.4、文件出售方式:电子出售
4.5、售价:500 元。
5、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上午 09:30 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
易元国际 B 座 25 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上午 09:30 分。
6.2、开标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 B
座 25 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内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烟草公司川汇分公司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南段
联 系 人: 彭向云
联系电话:0394—60681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 B 座 25 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139714831
附件: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函
致:周口市烟草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
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无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不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符
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承诺。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有重大违法记
录,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有不良
行为记录,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
性规定,中标后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
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烟草公司川汇分公司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南段
联 系 人:彭向云
电 话:0394—60681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 B 座 25 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913971483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