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我县六项废气检测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我县六项废气检测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选聘我县六项废气检测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废气扰民投诉工作,我局2024年需要聘请有资质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油烟监测、石场无组织废气监测、锅炉废气监测、恶臭气体监测、机动车尾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加油站、汽车修理厂VOCs监测等六项废气检测工作,现特邀请有相关资质业绩的工作单位分别负责废气检测工作。有意向报名的单位,须在公告时间分别针对检测项目进行报名,最终选定结果以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我县2024年油烟监测、石场无组织废气监测、锅炉废气监测、恶臭气体监测、机动车尾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加油站、汽车修理厂VOCs监测等六项废气检测项目

二、资金预算:

1.油烟监测:《海南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监测技术按照新标准实施,监测费用不超过3500元一家。

2.石场无组织废气监测:监测费用晚上监测费用不超过5800元一家。

3.锅炉废气监测:锅炉监测费用不超过5800元一家。

4.恶臭气体监测:恶臭气体监测不超过8800元一家。

5.机动车尾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尾气监测一天不超过8000元,非道路一辆不超过500元

6.加油站、汽车修理厂VOCs监测。加油站不超过6000元一家,汽车修理厂不超过4600元一家。

三、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单位机构情况简介;

3.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报价函;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报名企业自认所需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须盖章密封)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止17:30分前,

2.方式:仅现场报名,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大气室。  

五、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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