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厂主流工艺部分反硝化-厌氧氨氧化系统构建及中试研究项目公告

城市污水厂主流工艺部分反硝化-厌氧氨氧化系统构建及中试研究项目公告

城市污水厂主流工艺部分反硝化-厌氧氨氧化系统构建及中试研究(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城市污水厂主流工艺部分反硝化-厌氧氨氧化系统构建及中试研究(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城市污水厂主流工艺部分反硝化-厌氧氨氧化系统构建及中试研究项目的比选工作。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基于厌氧氨氧化细菌生理、增殖及表面特性,开发负载活性炭的悬浮功能载体对厌氧氨氧化细菌进行原位定向富集,构建面向城市污水厂主流脱氮工艺的短程反硝化-厌氧氨氧化(PD/A)微生态系统。研究污水/污泥回流方式调控主流污水厌氧区和缺氧区C/N比的规律和机制,建立污水/污泥回流调控C/N比的精准调控策略。搭建和运行中试规模的城市污水主流PD/A反应器,实现城市污水主流PD/A工艺的原位快速启动和稳定运行。

2.2比选范围:

主要研究内容有:

(1)载体表面修饰定向诱导原位构建PD/A脱氮微生态系统;

(2)基于C/N比精准调控的PD/A稳定运行机制与工艺优化策略;

(3)城市污水主流PD/A原位启动和稳定运行的中试研究。

2.3服务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适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若为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1个20万元以上的废水处理或污染治理相关项目业绩(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批准通知)。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满足本条即视为满足。】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3)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3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4)至(11)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承诺函。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查询结果。】

3.5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3月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1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龙家湾1号

联 系 人:毛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83*****013(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023-********(咨询平台操作)


标签: 研究 氧化 厌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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