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就业培训业务承训机构遴选公告招标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就业培训业务承训机构遴选公告招标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就业培训业务承训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保亭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效,促进我县就业培训工作公平、公开、有序开展,确保完成省厅培训任务。经县人社就业部门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就业培训业务承训机构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现就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培训业务承训机构遴选工作

三、遴选机构总数

根据本年度工作任务安排,遴选认定备案机构共计20家。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有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许可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等(高职、技工)职业学校(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各类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且年度年审合格,培训工种符合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创业实际需求。

(二)遴选条件

1.经本年度培训机构质量考核评估达到B级以上(包含B级),方有资格参加遴选;

2.熟悉省厅、省局有关补贴性职业培训的政策文件,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能按省、县职业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公账号余额10万元以上),培训后能够组织学员统一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及帮助学员参与招聘会、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学员及时就业创业;

4.在我县能安排专人对培训班级进行日常管理及业务对接,能采取集中式(集中学习、集中管理)开展培训;

5.在培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培训机构必须满足以上条件,如不具备遴选条件其中之一的,视为遴选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报名的;

2.存在私自转让职业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被纪检机关、审计、巡察等部门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参与职业培训工作中,因相关问题被书面通报或书面告知取消培训班或受到各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我处(邮箱:188*****093@163.com%EF%BC%89%E3%80%82">188*****093@163.com,请将报名登记材料、评分清单材料及补充材料扫描成PDF的形式,打包压缩备注机构名称报送至此邮箱,所有材料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8:00起至2024年3月13日下午17:30止。(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3.咨询地点:保亭县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培训组213号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黄晓联系电话:******** 139*****993

黄晟昊 联系电话:188*****093

(二)报名登记材料:

1.培训机构需按要求填写《保亭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资料》(附件1);

2.填写《诚信办学承诺书》(附件2);

3.填写《保亭县2024年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报名表》(附件3);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开户许可证;

6.海南省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结果;

7.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资金余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信息凭证(银行凭证盖章) ;

8.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情况一览表(姓名、性别、学历、职称或资格证书、职务);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022-2023年省内各市县培训信息表(提供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班期、工种名称、参训人数、取证率、转移就业率等);

11.2022-2023年各市县培训协议书复印件;

12.机构培训工种明细表;

13.机构及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报告材料(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及个人征信系统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14.培训工作亮点情况主要图文介绍材料(若有推荐学员参加省级、市县级的技能大赛活动或举办、参与此项工作的机构,可作为评分参考,需提交相应的图文介绍材料)。

六、说明事项

(一)各培训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使用不可拆卸装订方式,页面需带页码,页眉处标明页面名称。并用牛皮纸袋或档案袋封装,封套上需注明:材料名称、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一律不接收。

(二)各培训机构应对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不清晰、不完整的材料,影响评审结果的视为无效材料。

(三)本次遴选采取评分制,评分满分100分,附加加分10分,最终总分为110分,依次按评分排名从高到底遴选。

(四)参加本次遴选所产生的费用由各培训机构自行承担。

(五)若已确定的培训机构放弃与保亭县就业服务中心签定培训合作协议,另行研究递补。

(六)本年度职业培训业务,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享受伙食交通补助,其他一般学员不予补贴。

(七)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保亭县就业服务中心研究决定。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8日

附件:1.保亭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资料.

2.诚信办学承诺书.

3.保亭县2024年公开遴选职业培训机构报名表.


附件1:保亭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资料.docx
附件2:诚信办学承诺书.docx
附件3:保亭县2024年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报名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中心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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