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喷淋消毒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养殖场喷淋消毒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上海农场华明畜牧场高水平畜牧规模养殖场喷淋消毒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上海市上海农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二零一六年四月

备案页
项目名称上海农场华明畜牧场高水平畜牧规模养殖场喷淋消毒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开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于2016年4月26日,经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办公室采购监管科备案。

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监管科

(备案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海市上海农场 决定对 上海农场华明畜牧场高水平畜牧规模养殖场喷淋消毒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
2.2 交货或服务地点:华明畜牧养殖场
2.3 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916578.68元
2.7 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有采购货物生产或销售能力,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账户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003261。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在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www.dfzbcg.gov.cn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0515—****************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发布公告8.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6年 5 月 23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 5 月 23 日 9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9.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大丰招标采购网(http://www.dfzbc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上海农场
地址: /
联系人: 朱卫华
联系电话:139*****56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151*****981

集中采购机构: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2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0515-********、0515-********
采购咨询电话:051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称:上海市上海农场
联系人:朱卫华
电话:139*****561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系人:蒋华林
电话:****-********
1.1.4项目名称上海农场华明畜牧场高水平畜牧规模养殖场喷淋消毒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2.1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全部内容
1.3.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
1.3.3交货或服务地点华明畜牧养殖场
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
1.11偏离本项目商务实质性条款包括: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交货或服务地点、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负偏离投标。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2.2.1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2016年5月18日18时00分前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般包括资质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详见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3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2投标报价要求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和项目完成时间内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上下力资、安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售后服务、税金、合理的利润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其他费用。
3.2.3最高投标限价916578.68元
3.3.1投标有效期 60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4投标文件数量开标一览表 1 份;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
2、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须采用胶装、热熔装订
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5月23日9时30分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特别提醒:
注1:招标人会根据招标需要,可能会不定期在大丰招标采购网上 (http: //www.dfzbcg.gov.cn)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未能及时查阅响应而影响投标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
注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货物需求;
(6)图纸;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大丰招标采购网 (http://www.dfzbcg.gov.cn)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大丰招标采购网 (http: //www.dfzbcg.gov.cn)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注:上述材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单独装袋密封,不需装订。如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1.2 商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
(4)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自拟,此报价汇总表中的总报价需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致);
(5)投标明细表;
(6)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自拟);
(7)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8)备品备件清单(如有);
(9)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清单(如有);
注:上述所有商务文件均应装订成册。
3.1.3 技术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详见评标办法
3.1.4 开标一览表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密封袋里须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3.2.2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见招标公告。
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核验:见招标公告。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本章 3.1.1的要求提供资料。
3.6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投标人应将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并包装密封提交;封套上分别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 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2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来投标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对在争议时间点接收的投标文件,后被认定逾期送达的,视同不予接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如无法现场答复的,可转交评标委员会予以解决。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且在处罚期内。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无。
6.5无效标书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2)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或规格不相同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交货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要求;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0)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电子标书要求的(若有)。
除上述条件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的,应当将调整的无效标条件及其说明事先征求招投标监管机构意见后写入招标文件。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6.6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
6.7变更政府采购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等条款评审,具体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7.评标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日。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合同授予
8.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3履约保证金
无。
8.4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4.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规定,买方可以对货物清单中数量和规格等进行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但调整部分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质疑与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活动提出疑义,在开标前若质疑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不得超出质疑期 2016年5月18日18:00,若超出质疑期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在评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质疑范围为除招标文件以外的招标活动,若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投诉方面:具体投诉处理办法请登录大丰招标采购网查阅。特别提示:政府采购类项目投诉须先向采购单位(业主)提供质疑,若对采购单位(业主)的答复不满意,再进入投诉程序。
9.6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有以上现象,评委将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10.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评委评标前签订评标回避书,作为永久档案存档。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文件优劣顺序排列。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质性评审标准:(对照投标须知3.1.1编制审查标准。)
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原件放入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资料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交货期或工期、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技术参数响应承诺等方面。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商务评审(40 分)
2.2.1.1投标报价(4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有效投标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2.2.1.2 商务偏离扣分(-2分)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单位的商务偏离表,属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实质性条款出现负偏离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对正偏离项不予加分,对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项进行扣分,每项扣0.1分,最高不超过2分。
2.2.2技术文件(4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分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投标人企业介绍,评标委员会将从企业注册资本金、获得的荣誉、表彰以及其他能证明单位实力的相关内容方面进行评分(4-6分);
2.企业所投产品介绍,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的先进性、科学性、符合性等方面综合评分(4-6分);
3.企业安全控制制度,评标委员会从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制度执行;是否安排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否制定安全检查等方面进行评分(4-6分);
4.企业质量控制制度,评标委员会从质量目标和任务、质量管理责任制、质量管理基本流程构成、原料验收质量管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评分(4-6分);
5.本次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评标委员会根据进度计划的紧凑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评分(4-6分);
6.投标人售后服务的工作计划书,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质保内容、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售后服务的主动性、实现的可能性;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排除故障时间情况进行评价(5-10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2.2.3安装方案(15 分)
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制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核实、评审为确保中标的安装方案在后期建设中切实可行并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须由全体评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投标技术方案进行分类,然后在确定的类别中自主打分。
一类:安装方案详细、思路清晰、重点难点明确、可实施性强(10-15分);
二类:安装方案基本符合要求(5-9分);
三类:安装方案不够详细、重点难点分析不明确、可实施性差(0-4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2.2.4投标人业绩(5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在20万(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合同金额在40万(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该项累加计分,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对照投标人须知 6.5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3详细评审
3.3.1在详细评审发现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3.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通用评标规则
4.1评标程序
资质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4.2不规范标书
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且无法形成无效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减 0.3—2分。
4.3计价文件评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4.4打分
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设区间计分项的,其计分包括区间两端值。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分(即取消保底分值)。
4.5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4.6违法违纪行为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4.7其它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上海市上海农场
乙方:(中标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项目名称:上海农场华明畜牧场高水平畜牧规模养殖场喷淋消毒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三、技术性能和技术资料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需要相一致;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
没有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乙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无。
七、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招标人同意的分包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金
本项目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从合同价款中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
九、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项目完成时间:(投标人承诺时间)。
2.交货方式: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招标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招标人。
货物、材料运抵现场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5%;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留作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项目结算价=实际采购货物数量×中标单价。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装置的原产地证明、质保、售后文件和相应的等级标准证明并承诺向甲方提供有关制造业的质保证明。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及招标需求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维修、更换和索赔。
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协助甲方对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质量合格凭证及装箱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安装调试完毕后按设备清单逐一按序交付给招标人。
3.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使用需求。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违约责任
1、完成时间:乙方应在投标文件承诺完成期限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 5000元。
2、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达不到承诺质量目标,无法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乙方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质量目标,另按合同价款的 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接从项目结算价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将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仲裁与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各类规范文件;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二份,(用于备案及存档)。



第五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WR10HP套10台湾进口高压系统,出水量每分钟100-120L,功率8KW.
WR7.5HP套2台湾进口高压系统,出水量每分钟58L,功率5.5KW.
WR5HP套2台湾进口高压系统,出水量每分钟30L,功率3.7KW.
单区微电脑控制箱台1224小时自动控制箱,微电脑操作,无需人工,自动喷雾。
过滤器套1365微米过滤
1米高压缓震管条30连接主机与管路,缓解主机高压对管路冲击
3分紫铜管米1660承受压力100KG,壁厚1MM,
PE管米12530承受压力120KG,壁厚2.7MM,进口管路
双孔喷座个4806承受压力100KG,连接180度喷嘴及管路,纯铜
Wintop3010喷嘴个9612台湾进口,不锈钢材质,每分钟流量100毫升,颗粒25-35微米
3分三通个312承受压力100KG,连接三路不同方向的管路,纯铜
杆开关个67分区手动控制开关
3分阀接个166承受压力100KG,不同型号管路的变接配件,纯铜
H型接通个40承受压力100KG,管路连接配件,纯铜
辅助材料批1
合计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和项目完成时间内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上下力资、安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售后服务、税金、合理的利润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其他费用。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招标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货物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备品备件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号:(如有时)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备品备件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制造商/产地






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号:(如有时)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仪器仪表及工具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制造商/产地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
1上海农场华明畜牧场高水平畜牧规模养殖场喷淋消毒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小写:
大写:
质保期 年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价格相一致。
4、此表请单独信封放入投标文件袋,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如有授权) 日期: 年 月 日
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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