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施工竞争磋商公告

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施工竞争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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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施工竞争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JZB2024-020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 24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锦西置业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湖科技城,西至美杨路,东
至意杨路,北至莲花街,南至红梅街;项目总用地面积 52860.9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6.84
万平方米,业态包含 7 栋高层、8 栋洋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
(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郑州
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购买竞争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 24 层 A24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 24 层 A2404 室
七、其他
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施工竞争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采购人为郑州锦西置业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
的各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施工的竞争磋商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采购项目名称: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工程施工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湖科技城,西至美杨路,东至意杨
路,北至莲花街,南至红梅街;项目总用地面积 52860.9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6.84 万
平方米,业态包含 7 栋高层、8 栋洋房。
2.3 采购内容:璞居壹号院项目幕墙施工图纸所涵盖的 1#、2#、3#、5#、6#、8#、9#、10#、11#、
12#、15#、16#、17#、18#、20#楼幕墙工程施工内容(不含 7#、19#、21#、22#、23#楼),
包括但不限于: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保温、铝板雨蓬、格栅、钢结构等全部工
作内容,同时包含:全部细部防水、防渗漏、防雷接地、收边收口处理、配合总包单位及其
他分包单位预留预埋、外墙装饰护套配合留洞、竣工验收和交付前的全面精保洁(具备移交
物业标准)、各类试验、检测等。
2.4 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算,120 个日历天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并达到竣工备案条件,
幕墙提升工期:25 个日历天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具体竣工日期以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取得
竣工验收证明并交付甲方为准。
2.5 缺陷责任期:自幕墙提升完工后且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为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公司项目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附件《质量及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合同单项合
同额在 190 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
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磋商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
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经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经查询有失信记
录的将被取消其竞争磋商资格)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
位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7 本次竞争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每日上
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
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购买竞争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4.2 竞争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现金(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或对公转账,如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账户如下:
户名: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7616 0155 10000 1433(供应商转账时,请注明单位名字及项目名称,可简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 24 层 A2404 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竞争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
6.2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1:郑州锦西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17 号楼
联系人:裴先生
电 话:0371-66332698
采购人 2: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南山区前海路 169 号
联系人:戴胜
电 话:19903716110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
联系人:祝女士、张女士
电 话:0371-65632666/0371-65631666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2024 年 3 月 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部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锦西置业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17 号楼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0371-66332698
电子邮件:gxjsjtfw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
联 系 人: 祝女士、张女士
电 话: 0371-65632666
电子邮件: zzgxcsjs5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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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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