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福区三一大道以南含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福区三一大道以南含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三一大道以南交通隔离设清洁施维护服务,详见附件1《2024年三一大道以南交通设施统计明细表》。

服务内容:开福区三一大道以南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辅道、人行道上的京式中心隔离护栏、京式机非(自行车)护栏、不绣钢圆柱护栏、波形护栏、人行消能防撞护栏、T160、300、870水泥梁及绿化隔离梁、百川人行护栏、PU警示柱、防撞柱(含反光柱、横道柱)、防撞桶等全面清洗。



二、相关标准

适用本地环卫管理的法规政策:详见附件2《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项目考核办法》。

三、技术规格

技术服务要求

1、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对中标人作业质量进行督查考核,中标人应服从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的管理和调度。

2、中标人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时间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固定办公地点和集中停放车辆的场所,规范管理作业车辆,避免乱停乱放现象,保持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4、★投标人须承诺该项目作业车辆纳入开福环卫平台监管系统,监控设备的参数需满足智能平台的对接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喷涂统一标志,保证仅用于本项目。

5、★服务期内新增交通隔离设施费用不另行核算,新增交通隔离设施无条件列入中标人的工作服务内容,根据交通隔离设施护栏新增需求增加相应作业车辆。

6、相关车辆、设备等应满足交通隔离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清洁、保养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7、中标人须加强维护作业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作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8、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雨、雪冰冻天气等),温度低于3℃(含3℃)桥梁、迎风口禁止清洗维护作业。低于1℃(含1℃)时,全面禁止作业,雨雪停止气温回升后须将所有护栏进行补充全面清洗(因天气原因不出车不纳入考核范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项目工作要求

1、清洗后交通设施目测无污渍、擦拭无积垢,秩序整齐划一。

2、投标人承诺按《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项目考核办法》进行清洗保洁。

3、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对交通隔离设施进行清洗保洁,原则上每天清洗一次。

4、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9名):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1名日常内务管理人员及若干名工作人员。

5、★投标人配备的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作业规定和要求,实行人工加机械洗抹的作业方式清洗本区域内交通隔离设施,至少需具备专业护栏清洗车2台,清洗车(兼水车功能)1台,养护车(不低于1吨)1台等供本项目使用,且中标人中标后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所列明的车辆和设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存在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为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停车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车辆通行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6、作业期间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摆放反光锥,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身着统一的反光背心,必须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作业车辆必须印有统一标识,并装有警示灯。

7、在清洗保洁中必须遵守安全作业有关规定,项目维护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一概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人配备车辆不得从事本服务项目外的工作。

9、投标人配备的所有车辆应同时服从采购人进行合理(用途仅限开福区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维护清洗)调配和使用。

10、该项目作业车辆需纳入平台监管,监控设备的参数需满足智能平台的对接需求,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用分期验收的方式,每次付款前组织验收;

2、验收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每月的考核情况表;

3、验收标准:(1)每月的考核结果是否达到要求,且每扣1分按100元进行扣款;(2)中标人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配备根据招投标文件配备使用,是否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3)支付金额根据考核得分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按季度进行支付;(4)中标人连续三个月每月扣分均达到40分及以上,中标单位必须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至采购单位;

4、在验收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果可经双方同意后提交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裁决;

5、验收过程中若采购人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由于争议问题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的,验收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6、采购人有权利享受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应的服务,且同时需履行合同按时付款的义务;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积极履行相关服务,未按要求进行或未达标应根据采购单位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对于验收结果有权提出异议。

七、其他要求

其它要求及说明:

1、支付方式: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每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及评分,评分结果作为服务费用的支付依据,服务费用根据考核得分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作业车辆、设备设施购置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定标原则:由于采购人区域内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工作量大,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故划分两个片区招标采购,由两个中标人承接服务,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开福区三一大道以南(含)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和“开福区三一大道以南(含)交通隔离设施清洁维护服务采购两个项目,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项目;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由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任选其中一个项目为中标项目,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第二个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市容环境卫生 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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