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开始申报
2024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开始申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市对标准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促进标准有效供给,根据《宿迁市地方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立项项目。
一、?? 申报主体
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优先。项目牵头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基础知识。
二、?? 申报项目
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与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效益提升结合紧密,与优势产业耦合度较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制修订计划);无《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不予立项的情形;符合省对我市制定地方标准范围的批复:“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农业农村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范围”;正在开展研究的科研课题或科研课题未转化成技术成果的不得申报。
三、??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提交《宿迁市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和地方标准草案,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辖县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由各辖县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市级部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可在2024年4月30日前向属地标准化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宿迁市各辖县区标准化主管部门咨询方式如下:
宿迁市市场监管局 ********;
沭阳县市场监管局 ********;
泗阳县市场监管局 ********;
泗洪县市场监管局 ********;
宿豫区市场监管局 ********;
宿城区市场监管局 ********;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
湖滨新区市场监管局 ********;
苏宿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宿标推办发【2024】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标签: 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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