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医疗救护服务培训服务FW007招标公告
航空医疗救护服务培训服务FW007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航空医疗救护服务培训服务
二、项目编号:YTYY-********-FW007
三、项目概况:
以航空应急救援为特色、以创伤急救为核心运行业务,结合我院技术精湛、服务一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标,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航空应急医疗救治中心,构建全国领先的立体化应急救援体系“深圳样本”。把高水平医疗配置和专业航空运行配置紧密结合起来,合作开展立体航空医疗救护网络,实现航空医疗服务高水平、常态化、科学化闭环运行。
2、项目性质:服务类
3、项目服务期:1年。
4、预算金额:9.5万元。
四、服务要求:
(一)建设标准化航空医疗救援基地,并开展直升机院前急救、院际转运(含高水平医院跨区联动“一对一”帮扶)、医疗技术投送、医疗专家紧急输送、活体器官等紧急医疗物资输送、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重大保健,以及为保障以上业务正常开展的直升机立体救护演练、技术培训、课题研究、专家论坛、技术研讨会等;
(二)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良好的空间资源优势,和专业的低空运行保障管理能力,在认定范围内项目层面上,基于我院航空医疗救护基地、停机坪基础建设等方面实现开发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合作;
(三)建立标准化救援管理机制,实现医疗签派和航务签派的有效整合及安全管理,在启动直升机救护任务时严控触发条件、准确进行任务对接。为验证广东省航空医疗救护地方实施标准作好实践准备;
(四)以服务采购的形式获取航空运行、值守备勤、布局基础设施、低空运行保障管理、设计规划咨询、取证、运营等技术服务;
(五)配备标准医疗构型的空客 H-135 双引擎直升机为我院提供服务,直升机日常运营和维修保养,确保直升机运行的安全。取得紧急常态化航空管制的报备资质方以确保能够实施紧急航空救护行动及政务、院务飞行任务等。
(六)建立军民航部门对接渠道,搭建本系统内的低空运行体系一切助力,为我院合作培训专业的航务医疗队伍,完成有关医疗+通航业务整合方面的一切技术支持;
与我院成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对等工作联络小组,规划并准备建立常态化应急响应联络机制,对应设置航空医疗救护应急场景实施流程,通过训练与实操,促进相关系统、人员、技术、装备有机融合,提升直升机航空医疗救护实战化水平。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开展、联络、对接,做好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建立有效的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双方业务交流与合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实施。
培训服务项目
(一)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第一期时长2天。
(三)服务内容:对我院推荐具备急救经验的医护人员进行航空医疗救护理论培训、机载医疗设备实操培训以及航空器静态模拟医疗救护实训,具体培训科目如下:
编号 | 课目名称 | 课目内容 | 课目课时 | 总课时 |
1 | 适用机型的简介 | 直升机性能及数据;机身构成;操作、传动、动力部件等 | 0.5 | 6 |
2 | 接近直升机的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 含登离机路线与回避区、开关舱门、引导手势、场地选择、天气、航路等 | 0.5 | |
3 | 适用机型的安全简介 | 依据135.157条-乘客的安全简介 | 0.5 | |
4 | 昼夜间飞行特点简介 | 目视观察、光线、障碍物识别、安全风险等区别 | 0.5 | |
5 | 直升机常用设施的操作 | 通风、空调、灯光、通讯等、座舱管理 | 0.5 | |
6 | 特殊情况处置协同简介 | 迫降、紧急撤离、机舱失火、断电等 | 0.5 | |
7 | 机组资源管理简介及演练 | 机组的构成、互助、机组沟通的简令和手势 | 0.5 | |
8 | 常见飞行生理知识简介 | 眩晕、气压变化、吸氧等预防与克服 | 0.5 | |
9 | 机载医疗设备 | 拆卸、连接、摆放及注意事项 | 1 | |
10 | 伤患的转移及安全警戒简介及演练 | 行进路线、担架的使用与固定;飞行机组安全警戒的方法与内容简介 | 1 | |
11 | 区人民医院实地流程熟悉 | 区人民医院机坪、绿色通道、ICU行进路线熟悉 | 3 | 4 |
12 | 真机实操 | 1 | ||
合计 | 10 |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四)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的规定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采购供应商:深圳市东部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八、公告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0日
九、投标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6、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其他事项
1、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采购科反馈。
2、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2010号门诊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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