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炼油厂催化装置烟气脱硝改造余热锅炉2招标公告

榆林炼油厂催化装置烟气脱硝改造余热锅炉2招标公告


榆林炼油厂催化装置烟气脱硝改造项目余热锅炉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榆林炼油厂催化装置烟气脱硝改造项目余热锅炉采购

二、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180万吨/年催化装置余热锅炉(含空气预热器、给水预热器、锅炉吹灰系统等;原蒸汽过热炉利旧,新建锅炉与之配套)2台/套;60万吨/年催化装置余热锅炉1台/套采购。

五、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

标包一:180万吨/年催化装置余热锅炉2台/套采购;

标包二:60万吨/年催化装置余热锅炉1台/套采购。

六、供货周期:按买方要求供货

七、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及行业部门规定的相关设备制造资质,具备生产本项目所需各类设备的能力;锅炉设备必须由A级制造厂家制造,并负责锅炉制造地的整体报检;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至今炼油行业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提供供货合同,以及用户使用证明(如有用户使用证明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若无可不提供);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所需携带资料:

投标人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①企业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投标时);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④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⑤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⑥2012—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年度各一份(注:2013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登记证书);⑦2011年至今炼油行业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提供供货合同,以及用户使用证明(如有用户使用证明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若无可不提供);⑧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

九、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后审。

十、报名时间:2016年5 月4 日起至2016年5 月8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十一、报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南五路1868号曲江影视大厦10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址:同报名时间及地址。

十三、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185*****7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炼油厂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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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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