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便民医疗智慧结算”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便民医疗智慧结算”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便民医疗智慧结算”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15:06:44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公开招标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委托,就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便民医疗智慧结算”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便民医疗智慧结算”项目(二期)】

二、招标编号:

【JHCG2024-0204】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挂号结算自助一体机

70

台/套

2

虚拟化服务器

2

台/套

3

内外网摆渡机

1

台/套

4

备份一体机

1

台/套

5

数据库审计设备及反统方软件

1

台/套

6

WEB应用防火墙

2

台/套

7

支付安全自动感知处理平台

1

台/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硬件供货及软件安装调试。】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63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文件无效)

【最高投标限价:63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服务期满后不予续签】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1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 投标人应未被宣告破产。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16:30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售: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证明文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登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http://www.cfcpn.com/、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无

八、踏勘本项目不适用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29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11-********

举报邮箱:案件监督管理与审理团队<ajjdysljwb_dl@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九号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地 址:中山广场9号中银大厦A座

电 话:041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 系 人:刘文婧 陈禹晗 孙波

联系方式:0411-********

电子函件:dljinhua@126.com


,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结算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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