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安全评价询价函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安全评价询价函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

安全评价询价函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开展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及安全管理安全评价。现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及安全管理安全评价

2.项目编号:XAYQ-2024YZB-0301

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负责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安全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评价业务。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4.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相关资质须在公安网备案。

三、比价采购说明:

1、报价方必须为具有相关评价服务类营业资质的公司并安排出具评价报告,并且保障报告质量符合有关要求。采购方评标过程中本着“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同时我方会重点考虑价格、业务水平等因素最终选择一家公司;

2、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评价工作,出具评价报告,同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给出整改建议;

3、结算及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评价服务并提供评价报告后乙方开具全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清全款。(如果供方不能接受此种付款方式或者开具6%的发票,请在报价单空白处备注)。

4、评价所需路费、食宿费、评审费由报价方自理。

四、报价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

1.此次报价要求含6%增值税(普票或其他税率的请备注)。写明编制完成期限。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8:00逾期视为无效报价,不予采纳。

3.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一同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xayqxj@163.com。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如下: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164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左女士 0476-*******


标签: 危险化学品 治安防范 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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