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

项目需求详情



1、服务范围:全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包括固体及液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2、供应商(乙方)需具有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及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发生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内容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对医疗废物清运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管理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处置医疗废物
3、供应商(乙方)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超过48小时,按时清运,不得超时,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化学性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24小时内日产日清。保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正常运转。清运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处置医疗垃圾。该服务项目包括固体,液体废物转运及无害化处置。保证采取有效措施对医院垃圾进行处置,防止医疗垃圾流失、泄露及扩散。供应商应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在垃圾清运时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方不承但任何责任
4、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5、免费提供化学性废液桶,包括5KG、10KG、25KG,保证合同期间充足使用
6、供应商(乙方)工作人员态度积极主动,举止、言语文明礼貌,守秩序,不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清运车辆按医院指定路线行驶、遵守院内限速、禁鸣喇叭固定。清运人员需穿工作服抵达清运地点。
7、供应商应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在垃圾清运时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方不承但任何责任
8、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单位就近。
9、按照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文件执行

10、以实际产生量计费,总价不超过33万,便民门诊费用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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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理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0.99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788号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08 19:00:53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13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3-08 16:00:53

采购编号:HLJGCYC********Z202*****052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废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标签: 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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