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2014或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5、依法缴纳2015年度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依法缴纳2015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10、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1、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2、授权代表2016年度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4、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注1:若另已核发“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注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状况也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3:凡要求投标人提供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任意3个月的支付凭证,也可提供税务、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
注4:新成立的供应商暂无财务报表、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
注5: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6年度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提供以上资料并装订成册(胶装)。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询价的项目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清单:广汉市公安局保安服务采购。。
二、技术参数:
1、基本情况
1.1、招标范围
1.2、招标内容: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指定区域派驻9名保安员,承担24小时保安服务。
1.3、服务期:36个月,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1.4、服务地点:广汉市银川路10号。
2、保安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2.1、保安员值勤采取固定值守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2.2、保安员的办公场所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保安员的食宿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食堂可按本单位职工就餐标准有偿为保安员供餐。
2.3、采购人有权选择符合条件的特殊岗位的保安员。
2.4、保安员必须有统一整齐的保安制服,佩带自卫器械。
2.5、采购人指定工作人员有权巡查保安员的工作情况,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保安员提出批评及纠正保安员不文明的执勤行为。
2.6、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保安员名单、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健康体检表、上岗资格证、社保缴纳证明、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给采购人。
2.7、保安员应按采购人要求坚守岗位,严格执勤。因保安员失职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对保安员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加以整改,整改情况在一周内书面报告采购人。当月保安员发生下列违规情况的,采购人按发生次数扣减中标供应商当月部分或全部保安服务费。月累计发生2次以上按当月应付保安服务费的90%付款,发生3次以上按当月应付保安服务费的70%付款,发生5次以上按当月应付保安服务费的30%付款,发生8次以上不支付当月应付的保安服务费。
擅离职守、造成脱岗的;
执勤时间闲聊、睡觉、串岗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滥用职权、为他人提供方便的;
工作懒散、态度恶劣被投诉的;
不听从采购人指挥违规操作的;
因工作失职造成无有效证件人员混进服务区域的;
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也没有向采购人报告的;
没有纠正乱停乱放现象,造成车辆堵塞的;
没有及时传达采购人的工作要求、没有安排好保安的值勤;
违反规定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的;
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8、中标供应商派驻的保安员的撤换或辞退必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如因此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供应商应在保证各保安岗正常执勤的前提下,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
2.9、保安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撤换保安员,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予以撤换。
违反采购人有关管理规定被有效投诉3次的;
工作失职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工作期间聚众闲谈、睡觉、串岗或干工作无关的事项,影响恶劣的;
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处罚或立案的。
3、保安员条件
3.1男性,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户籍地德阳的中国公民。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庄、视(裸)力1.0以上;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或标志。
3.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3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资格证》。
3.4保安员须熟悉相应服务场所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供应商可以在中标后提前与采购人协商有关的培训事宜。
4、保安员任务和管理
4.1、保护采购人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区域的正常秩序。按照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负责24小时保卫、值勤,严防可疑人员进入服务区域。
4.2、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抢、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警惕,及时掌握服务区域的情况。
4.3、按照《机关内务管理规定》,负责对出入的车辆核准及登记工作,指挥进入车库(停车场)的车辆按规定车位整齐停放,纠正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并对违规司机进行教育。
4.4、值勤期间负责巡查服务区域的情况,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好向采购人报告。
4.5、协助采购人完成服务区域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及处置突发事件有关的保卫、保障工作。
4.6、就服务区域物防、技防措施向招标人提供咨询或合理化建议,配合招标人完善安全保卫设施,提高防范能力。
4.7、保安员受中标供应商及采购人双重领导,在采购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服务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广汉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中标供应商必须与服务区域所属地派出所协商,实施联动机制。
5、保安岗位职责
5.1、保安队长
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定时巡查各保安岗的执勤情况,及时纠正保安员的不规范行为,督促各保安员认真完成执勤任务。负责保安员换岗、点评,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和所在单位报告。
5.2、服务区域正门岗位
24小时值勤,负责核查进出服务区域的人员证件,保障大门内外通道畅通,维持进出车辆的秩序。对进出的车辆及人员所携带物品依法进行查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和其它车辆进出服务区域,严防违禁和危险物品进入服务区域。
5.3、来访咨询登记岗
负责服务区域大厅及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服务区域的正常秩序,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核证工作,并协助劝离无关人员及制止扰乱正常秩序的行为。
5.4、机动巡查岗
负责服务区域24小时定时和不定时巡查,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维护服务区域的正常秩序。
6、保安员上岗要求
6.1、派驻的保安员进入服务区域内,必须遵守服务区域的各项管理规定。
6.2、保安员具体上班时间按照服务区域的实际情况由中标人安排。
6.3、要求保安员在值岗时间穿着统一服装、佩带器械,有规范的执勤动作和执勤用语。
6.4、保安员要着装统一、整齐,执勤时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执勤。
6.5、在岗期间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能聚众闲谈、睡觉、串岗或干工作无关的事项,确保服务区域的安全。
6.6、各班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写有关执勤记录。
6.7、每个班次必须指定带班组长,负责保安值勤管理和协调处理当值内发生的各类事件。
6.8、每个班次保安员不得少于3人,在紧急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可要求全员上岗或备勤。
7、服务费用构成
7.1、保安员工资和有关补贴及从事保安工作必备的统一服装、被服、器械装备等。有关补贴包括夜餐费、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
7.2、★保安员的工资(含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和值班、加班、夜餐等津补贴不得低于人民币1650元/月/人(其中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380元/月/人)。
7.3、如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该调整幅度同步调整保安员基本工资。
7.4、保安员的社会劳动保险:为保障办公场所的安全和正常秩序,保证保安员队伍的稳定性,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德阳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派遣的保安员在采购人属地的劳动部门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为保安员购买保额不少于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7.5、保安员在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7.6、中标供应商的税费、利润等其他费用。
8、支付方式
8.1、保安服务费按聘用人数及中标单价按月计算,按季度支付。采购人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季保安服务费的支付手续。
8.2、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9、其它
8.1保安服务费内保安人员基本工资招标控制价按现行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合同期内因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采购人应予补差,但补差总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
8.2、中标供应商必须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在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采用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四川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并将所签合同的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未能提供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保安员。
带★号的为主要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
3、 评标程序
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资格性要求的。
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本章第4.5条规定的除外);
(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6)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7)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8)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2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3.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3.2.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2)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3.2.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澄清,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4.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4.6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
1报价30分价格得分=(有效最低投标价格/有效投标价格)* 30 (有效投标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报价未超过预算的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方案及人员配置管理服务方案7
分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安保服务方案及策划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优得7分,良得6分,一般得5分,差不得分。以投标人策划方案及相关资料为准。
管理制度7
分对投标人管理机构、工作职能运行、职责分工、内部考核办法及针对本项目日常管理制度和队长、组长职责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优得7分,良得6分,一般得5分,差不得分。以投标人所提交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为准。
应急处理预案9
分1、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治安、消防、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
2、投标人在广汉市城区内(满足15分钟内赶赴服务区域)有保安员备勤住宿用房得3分,没有不得分。以投标人应急处置预案及备勤用房资料为准。
保安员配置18分1、拟派保安员具有四川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资格证》,每1(人)证得1分,最高得9分;
2、拟派保安员具备保安从业一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每人得1分,最高得9分。以拟派本项目9名保安员身份证、《保安员资格证》、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为准。
3职业保障6
分投标人为拟派保安员购买有最高赔付额不少于 10 万意外伤害保险。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以保险合同复印件及花名册为准。
4信誉8
分1、投标人2015年度企业信用记分超100分得1分,超120分得2分(提供省级及以上管理部门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5年度企业信用记分网页”截图,未提供者不得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
4、投标人2014-201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服务优胜单位”、“全省先进保安服务公司”荣誉的每项得1分。以国家及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有效证书为准(投标时原件备查)。
5财务状况6
分1、提供2014年、2015年经审计并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的得2分,仅提供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得1分,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此项得0分。
2、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评分:财务状况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
3、新成立的公司,经评委对投标人的说明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后得0.5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以营业执照和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6业绩8
分以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安保同类业绩累积计算,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得8分,在150万-200万(不含)的得5分。在100万-150(不含)的得3分,在50万-100万(不含)的得2分,在50万(不含)以下的得1分,没有业绩不得分。以保安服务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时原件备查。
7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无偏差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扣完为止。
5、 废 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同时将评审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预公告3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6.2.3预公告结束后,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4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3 拒绝参加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7.4 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7.5 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7.6 配合采购执行机构质疑处理;
7.7 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8.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8.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8.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8.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广汉市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汉市公安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服务事项
(一)乙方向甲方服务区域(银川路10号场所内)派驻9名保安员(其中队长、组长3名),实行24小时工作制,每班保安员不少于3人(其中队长或组长1名)。
(二)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三)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 配合甲方在服务区域内处置突发事件 ;
2. 配合甲方开展专项活动的保卫、保障工作 ;
3.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二、服务期限和地点
(一) 保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服务地点: 广汉市银川路10号 。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保安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审核乙方提出的保安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有权挑选符合岗位条件的保安员。
5.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甲方使用要求的保安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要求,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6.保安员的奖惩、休请假、撤换等须经甲方同意认可。
7.完善服务区域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8.招标文件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保安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向甲方派驻符合采购约定的保安员。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保安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及分包或转包甲方保安服务管理事宜。
3.在保安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4.负责编制保安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该句意思是否为:1、制定保安服务方案;2、测算保安服务费用?)。派驻于甲方的保安员,乙方保证每月支付的工资及补贴不低于投标承诺。
5.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员,乙方必须为其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如违约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采用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四川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并将所签合同复印件交甲方存档,未能提供合同的,甲方有权拒收保安员。
四、服务质量
(一)以保障用户单位及服务区域安全为目标,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依法开展保安服务。
(二)保安员应当认真履行责任,做到文明值勤,礼貌服务。
(三)保安员在服务区域执行任务中,遇到发生案件,有抓获现场犯罪嫌疑人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的责任,但无实施拘留、关押、搜查、审讯或没收财物、罚款等处理的权力;对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无侦查破案的权力,但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提供情况的责任。
(四)保安员不得有殴打、侮辱群众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保安员不得充当任何人的私人保镖,不得以保安身份参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和为他人催款讨债。
(六)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五、服务费用
(一)保安服务费总额
1. 本合同保安服务费为 元/月/人,项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
2.合同期内因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双方可协商补差,但在保安服务费总额变动不超过10%的幅度内。
3.保安服务费包含:
(1)保安员工资和有关补贴及必要的服装、被服、器械装备等。其中,有关补贴包括夜餐费、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保安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元/月/人;
(2)保安员的社会劳动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险;
(3)保安员疾病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中标供应商的税费、利润、管理费用等其他费用。
(5)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国家劳动法,保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4.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合同外劳务活动或加班、备勤,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另外支付劳务费。
(二)支付方式
1.保安服务费按聘用人数及中标单价按月计算,按季度支付。采购人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季保安服务费的支付手续。
2.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六、其他约定
(一)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员及管理人员,要经过严格政审,保证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所有人员要持证上岗,重要岗位人员(如队长、组长)的聘用要经甲方审定。
(二)派驻在甲方的乙方保安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的调动指挥。
(三)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应按甲方要求坚守岗位,严格执勤。因保安员失职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对保安员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乙方应及时加以整改,整改情况在一周内书面报告甲方。当月保安员发生下列违规情况的,甲方按发生次数扣减乙方当月部分或全部保安服务费。月累计发生2次以上按当月应付保安服务费的90%付款,发生3次以上按当月应付保安服务费的70%付款,发生5次以上按当月应付保安服务费的30%付款,发生8次以上不支付当月应付的保安服务费:
1.擅离职守、造成脱岗的;
2.执勤时间闲聊、睡觉、串岗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滥用职权、为他人提供方便的;
4.工作懒散、态度恶劣被投诉的;
5.不听从甲方指挥违规操作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无有效证件人员混进服务区域的;
7.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也没有向甲方报告的;
8.没有及时传达甲方的工作要求、没有安排好保安的值勤;
9.违反规定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的;
10.没有纠正乱停乱放现象,造成车辆堵塞的;
11.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期付清保安服务费,每逾期一天,加收当季欠款总额3‰的滞纳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拒绝提供保安服务的理由。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3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甲方特别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据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九、争议的解决方法
(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德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二)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保密要求
乙方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保密要求,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广汉市财政局一份,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广汉市公安局 乙方(盖章):
地址:广汉市银川路10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广汉市
标签: 公安局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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