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及历史遗留用地调查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南陵县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及历史遗留用地调查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关于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发〔2023〕165号)和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及历史遗留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4〕8号),我局需开展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和历史遗留用地调查工作。此现拟招标具备相关技术力量的机构(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陵县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及历史遗留用地调查工作项目
二、招标人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一)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确定调查范围,准备工作底图和调查表
收集整理数据资料,包括已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业用地调查、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烂尾楼排查等现有资料,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农房调查等成果和投资强度、营收等投入产出资料;确定调查范围,在县域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内业提取信息。
(二)划分调查单元,开展全面调查认定工作
根据调查认定标准,在对调查范围内的低效工矿、低效城镇、低效村庄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行政界线、地块界线及相关规划功能分区,以及土地权属、用途及产权等特征,充分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再开发改造空间单元等,综合确定低效用地调查单元,明确调查单元界线,掌握调查单元的基本信息,包括开发利用现状、权属、规划及其他信息的整理等。
调查单元的划分原则上不打破镇(街道)行政界线。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的区域,可以将一个宗地或多个宗地作为调查单元;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区域,可将规划中相对完整的规划单元作为调查单元;以遥感影像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采取人工判读的方法,将河流、铁路、公路、城市主干道等作为自然分界线,把相对集中连片、相对封闭的低效用地,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调查单元。
套合遥感正射影像图,输出调查单元地块位置图,打印工作底图。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深入调查,在初步认定的各类低效用地的基础上,核实补充现状情况。依据外业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完善工作。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类低效用地认定汇总。
(三)完成低效用地认定和初步成果标图建库
以调查单元为对象,依据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及调查单元的基本信息,确定低效用地的数量及空间分布等信息,绘制低效用地分布图,并根据《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建立低效用地数据库。
(四)成果审核和提交
为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增强调查数据的可信度和相互印证关系,可通过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用水、用电记录等信息对调查成果进行检验、印证。低效用地调查成果数据经县政府审核确认后,提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检查。
(五)市级技术审查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成果修改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我县成果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我县根据意见完成成果修改和提交。
(六)最终成果审查和提交
经过复核后的低效用地调查成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同意后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管系统。
五、成果要求
1. 质量要求:所有提交的成果数据须严格按照要求通过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核,若后期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的,应充分响应并纳入项目内容。具体内容有:(1)数据库:我县低效用地数据库(具体标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的函)。(2)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低效用地调查认定表。(3)报告:各县市区、开发区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分析报告。
2.时间要求:2024年3月15日前形成满足省厅要求的低效用地调查成果数据调查入库成果并上报市局审核汇总。
????若后期上级主管部门对成果提交时间有新要求的,应充分响应新要求。
六、投标单位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报价人需具有相关测绘和土地规划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并具有相关保密制度或保密资质或保密证书;
3.至少承担过市县级年度变更调查项目和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或土地规划中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提供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在承担技术服务期间,承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做好与省市技术单位对接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挂靠报价,竞得方不得外包此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七、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测绘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连续社保等证明文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报价汇总表;(5)工作方案;(6)承诺书。
2.投标文件的密封:本项目采用简易方式招标,不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密封装,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装),2024年3月11日下午5:00前送至或寄至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30室。
八、报价文件的评审
1.评审日期:2024年3月12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26会议室。
3.评审原则:采取最低投标价法,由我局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股、办公室、财务室、法规股组成评审小组,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时,评审小组成员现场投票确定中标单位)。
九、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20万元以内
十、付款方式
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并经我局确认,市局、省厅审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杨武 联系电话:0553-*******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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