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制剂室净化车间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制剂室净化车间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制剂室净化车间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NSJ-2024-H-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制剂室净化车间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NSJ-2024-H-009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制剂室净化车间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328万元 最高限价:70.32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货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2包:货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8)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到 20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 方式: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YNSJ-2024-H-009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泗水道支行 帐号:022*****040******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YNZBDL_01@163.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3)邮件主题为:TJYNSJ-2024-H-009报名信息。(4)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文件时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5)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包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联系方式:种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东 电 话:022-******** 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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