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DQ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信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洛阳市信访局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
应洛阳市信访局要求,就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
应洛阳市信访局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积极处理洛阳市信访局涉诉案件,为洛阳市信
访局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并结合群众诉求热点,根据洛阳市信访局需要,安排有针对性
法律知识培训讲座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
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
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律师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
获取:①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
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lydqqgcgl@163.com,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
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
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东青全过程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DQ2024-006
2、项目名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洛阳市信访局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
息,应洛阳市信访局要求,就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或者应洛阳市信访局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积极处理洛阳市信访局涉诉案件,为洛阳
市信访局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并结合群众诉求热点,根据洛阳市信访局需要,安排有针
对性法律知识培训讲座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
范要求;
5.6 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根据考核情况,如中标人服务质
量良好,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续签下年服务合同,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
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
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线上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lydqqgcgl@163.com,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
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3.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3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共洛阳市信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128202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信访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 7 号
联系人:岳女士
电话:0379-63937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东青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 A302 室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79-632366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36618
2024 年 3 月 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洛阳市信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信访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 7 号
联 系 人:岳女士
电 话:0379-63937237
电子邮件:lydqqgc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东青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 A302 室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9-63236618
电子邮件: lydqq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