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交城县广播电视台采购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交城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对其所需的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交城县广播电视台采购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JCZC询[2016]007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移动存储设备
4K视频记录器

1
123100

专业固态视频硬盘

4

高速读卡器

1

摄相机连接用支架、数据线等

1

2
专业高清摄像机及配套设备
专业高清摄像机

1

原装配套电池

2

原装充电器

1

原装64GP2存储卡

4

原装读卡器

1

原装广角镜

1

新闻灯

1

摄像包

1

3
摄像机三脚架

6

4
对讲机(数字)

10

5
摄像机配套电池

8

6
摇臂云台高清升级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6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交城县永宁路7号财政局东楼二层采购中心办公室)

3、询价文件:免费提供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508室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10日下午4:30(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508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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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存储 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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