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交城县广播电视台采购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交城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对其所需的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交城县广播电视台采购移动存储设备、摄像机等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JCZC询[2016]007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移动存储设备
4K视频记录器
套
1
123100
专业固态视频硬盘
块
4
高速读卡器
个
1
摄相机连接用支架、数据线等
套
1
2
专业高清摄像机及配套设备
专业高清摄像机
套
1
原装配套电池
块
2
原装充电器
个
1
原装64GP2存储卡
块
4
原装读卡器
个
1
原装广角镜
块
1
新闻灯
个
1
摄像包
个
1
3
摄像机三脚架
个
6
4
对讲机(数字)
台
10
5
摄像机配套电池
块
8
6
摇臂云台高清升级
项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6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交城县永宁路7号财政局东楼二层采购中心办公室)
3、询价文件:免费提供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508室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10日下午4:30(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508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04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