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限价审核-招标公告
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限价审核-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长安三工厂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6m2,暂定总建筑面积约****** m2(具 体规模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建设内容包含总部办公楼、企业学习中心、汽车企业文化中心(展
陈)、汽车体验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1.1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的限价审核服务,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工程费用约******万元,实施内容包括T1T2塔楼土建工程、P1P2P3裙楼土建工程、非人防车库土建工程、人防车库土建工程、工业记忆连廊、塔楼连廊钢结构、工业记忆连廊采光棚(含BIPV太阳能光伏板)、屋顶钢结构(金属格栅装饰)、幕墙工程、T1T2塔楼标准层精装修工程、景观工程、雨水调蓄水池、雨水回用机房及生化池、室外挡墙工程、车库标识标牌(含导视系统)、电气工程、外墙灯饰及泛光照明、充电桩、给排水系统、消防和疏散安全系统、弱电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梯、扶梯、抗震支架、智慧工地、超高层擦窗机、人防设备工程等。
第二阶段工程费用约*****万元,实施内容包括T1T2塔楼非标准层精装修工程、P1P2P3裙楼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展陈、厨房设备、体育设施、标识系统。
具体阶段划分及实施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并分别出具审核报告。
2.5 服务期限:收到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后25天内出具审核报告(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睿昇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限价审核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900****46614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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