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本部氧气平衡及新增制氧机项目站外设备及管道施工公开招标

安钢本部氧气平衡及新增制氧机项目站外设备及管道施工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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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钢本部氧气平衡及新增制氧机项目(站外设备及管道施工)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钢本部氧气平衡及新增制氧机项目(站外设备及管道施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厂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为安钢本部氧气平衡及新增制氧机项目(站外设备及管道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为:1、循环水:从循环水站引管道进、回水,埋地,接入各设备用水接口,软水接入设备用水接口;2、吸附塔制出的氧气,进入氧气缓冲罐,经过稳压稳流后,再通过输氧管道送入三台高炉主风机(两开一备)前,经分配阀分配后根据高炉用量经混合器混合后送至鼓风机。氧气管道从制氧站接出后,向东跨路至3#高炉备用拨风管道,沿拨风管道向北敷设至1#2#高炉鼓风机入口处,管路上设截止阀、逆止阀、快速切断阀、压力调节阀、流量调节阀通过混合器混入机前冷风管道,包括氮气保护、仪表气系统,3台氧气混合器,动力、检修箱分析仪(机前富氧),变送器(机前富氧),流量计(含电磁),其他仪表设备,暖通设备,消防系统。管道综合材料:管道DN80/280M(仪表氮气),DN150/330M(氮气保护),DN700/500M(富养管道),DN50/6M(氮气支管)DN250/280MM(循环水),DN125/130M(循环水),DN150/170M(消防水),DN100/40M(消防水),DN100/144M(消防水、镀锌管),DN65/26M(消防水、镀锌管),弯头DN80/25个,弯头DN100/10个,DN150/40个,DN700/27个,DN50/2个;三通DN150×150(1个),DN700×700(2个);45度弯头DN700(3个);支管台150×20(10个),阀门若干,以及管道支架50个,每个大约2吨。施工单位负责管道带压开孔及试漏工作。

中标方施工前必须按照《安钢发包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纳100万元安全保证金或由建设公司认可的已交纳安全保证金的法人单位书面担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承担全部事故经济赔偿责任,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建设公司没有关系,非建设公司合格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公告时提供承诺,施工前必须按照《建设公司工程项目、经营(生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办理80万元以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3.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21年8月 1日

竣工日期:2021年8月 30日

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 1 日,向甲方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具体开、竣工日期由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定,提前2天通知施工方。

2.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业主、监理、甲方颁发的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执行钢司发[2006]94号文有关规定及本工程规定执行,符合安钢技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A级工程标准要求,遵守安钢厂区安全、文明、环保及消防施工要求。

2.5.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施工劳务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认真勘察,并与招标方进行充分沟通后方可参与报名。

3.3. 信用要求: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未列入不守信用黑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和“重点关注”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够按时间要求及时提供服务,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

3.6.本询价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与资质文件递交、审核

4.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4日18:00时。

4.2未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未注册供应商进入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50/打开本招标公告,首先进行网上新用户资质申报,点击公告下“未注册供应商”进行资质申报,按照报名资格要求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上传后,下载开放附件并填写《参加安钢招标(加入电子招标网)注册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与其他资质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合同等)一并上传(按其他类上传)。

4.3“已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在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注册的供应商按照点击公告下面“已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进行资格核实。要求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进行上传,其他资质文件(如业绩合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按其他类上传。

4.4 报名结束后,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和使用单位及时组织资格初审核,供应商通过审核后,经营管理部将及时把未注册供应商加入安钢电子招标系统,同时将审核结果电话或短信通知每一位资格申请人。通过初审仅表示报名成功,不代表中标。

4.5 报价标书会在审核后发至报名成功的合供商(短信方式通知),招标策略为满足要求整体低价中标。

4.6 本次询价采用电子平台报价形式,具体以电子招标网为准。供应商收到报价通知短信后,及时登陆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50/,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打开“报价单管理”,并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价。

5、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50/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工(商务): 139*****488

李工(技术): 155*****515

重要提示

为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参加安钢集团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时:

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商务活动。

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或者同为第三方公司“董监高”成员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段的商务活动。

3.投标人或其他知情人发现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可向安钢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纪检监察室)举报并能提供形成有效证据的材料,问题经核实的可进行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如属于企业运营项目,举报人(同是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可按中标价格适当增加其业务量。

4.对认定的围标串标投标人,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对互为“董监高”人员相关联的所有公司永久性禁入安钢市场,同时在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社会媒体等媒介进行曝光。

5.属于围标串标陪标情形的,按照《安钢招标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陪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开放附件(技术要求):

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开放附件(技术要求):

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标签: 氧气平衡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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