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维保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维保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维保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2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50,000.00元
采购需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维保、3年
服务需求: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维保、3年
*1、提供1台ArtisZee III Ceiling血管机设备三年的整机保修服务,包含:不限次的工时服务、保养服务、常规备件更换服务、球管更换服务、平板探测器更换服务、高压油箱更换服务。(旧件退回)
*2、保证开机率:合同期内,保证设备开机率达到95%。
3、安全升级: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的安全补丁升级服务,保证系统安全软件为最新版本。
4、保养服务:提供每维保年度2次的保养服务并提供保养耗材,提供保养清单及保养报告。
5、维修秘钥:投标人能够合法获取Service Key解决的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系统完好。
6、电话服务热线:投标人需提供客户服务专线,每年365天开通,并有专人接听,还需具备微信报修功能。
*7、备件质量要求:备件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为上述保修设备规格型号的原厂认证并且测试合格的备件,在实施服务期间,采购方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备件通过设备生产厂家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备件进行检测。投标文件中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8、球管保障能力:投标人承诺能提供原厂球管,且具备球管证书和出厂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9、平板探测器保障能力:投标人承诺能提供原厂平板探测器,且具备证书。投标文件中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0、RTC数字式处理部件:提供报关单,报关单时间2024年1月以后。
11、如更换备件,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现场(国内≤2工作日,国外≤5工作日(不可抗因素除外);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每天8点3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30分钟内)及报价(如果有最后报价,30分钟内)。
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小龙136*****393,快递包裹最外层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和手机号)。
4.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参加会议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5.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yym*****@1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辉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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