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名苑小区改造招标公告

东方名苑小区改造招标公告


泗阳县东方名苑小区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YA********157

一、工程名称:泗阳县东方名苑小区改造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泗阳县东方名苑小区;
(2)工程规模:修复原小区路面面积约720㎡,主要工作内容为原小区路面拆除及重新铺设等,投资额约35万元。
(3)工 期:1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项目预算价:346020.35元;项目发包价:301077.50元。
三、中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四、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雨污水管网及路面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两年付至审定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三年付清余款。
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至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满两年付至审定价的80%,验收合格满三年付至审定价的90%,验收合格满五年付清余款。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根据泗信用办发〔2015〕20号文第八条,信用报告须持原件经泗阳县信用办备案方可有效。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泗阳(http://cxsy.siyang.gov.cn/)网站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信用报告如已使用超过3个月,备案时需提供由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状况确认函或跟踪报告。(3)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4)泗阳县信用办备案联系电话:****-********
5.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4日8时30分至2016年5月10日17时30分,登陆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yzbb.com)“一键朝阳系统”或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过时下载或不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365
2、由于我县“一键朝阳”系统诚信库已升级,现在统一使用宿迁市投标企业诚信库,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或者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入库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 联系人:唐杉杉。激活入库办理咨询电话:****-********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丁(企业入库)。
3、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在公示期间投标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负责人押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09:30(开标三室)。
七、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yzbb.com)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工程科:****-********,系统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 电话:********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365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全额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监管科提出。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东方名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璐璐
联系电话:159*****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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