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总监,
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2年度或 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
图。
3.4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办理CA后,请于2024年 3月 8日至 2024年 4月 9日在全国公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4月 9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
准备好 CA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
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西省·长治市)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