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宝城路停车场一楼综合农贸市场经营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宝城路停车场一楼综合农贸市场经营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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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营业额(万/年)提点
500 以内按 5%计算
500-1000按 4%计算
1000 以上按 3%计算
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宝城路停车场一楼综合农贸市场)
经营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县,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风险管
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充分发挥资产效益。科学研判分析全县可
盘活的闲置和低效利用资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存量资
产,提升资产效能,实现国有资产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姚安县东城
市场经营由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商,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宝城路停车场一楼综合农
贸市场)经营租赁项目。
(二)项目地点:姚安县县城内。
(三)项目概况:宝城路停车场建筑面积约 5348.88㎡。
(四)租赁运营期限:租赁期限为 10 年,合同签订后 2025 年 1
月 1 日前为免租期,不存在扣点分利,水电费由中标人缴纳。租赁期
限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34 年 3 月 28 日止,共计 10 年,10 年
到期后完成政府各部门的考核要求,双合作愉快,可继续续签 10 年
合同。中标人的流水需进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由银行自动分帐后,保
证经营户的货款 T+1 到达商户账户。
(五)租赁费用:提点:双方商定按营业额提点标准进行交付提
点:合同期内,甲方以自然年度为单位,分别按照乙方每年 3 月提交
的审计单位确认的上一年度营业额审计报告进行提点。2025 年 1 月 1
日前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往后,甲方收
取提点按以下表格(控制价)计算。
营业额(万/年)
500 以内
500-1000
1000 以上
提点
按 5%计算
按 4%计算
按 3%计算
注: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表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企业,持有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
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投融资能力,存在三年以上的科技公司,有相关的
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明材料。
(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机构健全,连续经营,具有履行本项
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申明函)。
(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五)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
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代理机构
查询)。
(六)投标人中标后,在 30 日内双方签订合同。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每天
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楚雄市伟业广场 4
栋 12 楼)。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商方不予受
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项目招
商方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
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项目招商方: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 88 号
联系方式:18164780745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 4 幢 12 楼
联系人:王庆元
联系电话:15288520020
2024 年 3 月 8 日

标签: 综合农贸市场 城市停车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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