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辽宁展区布展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辽宁展区布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辽宁展区布展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20,000
此次展会以“中国品牌 世界共享”为整体宣传主题。供应商应严格围绕
该主题,结合辽宁整体品牌形象特点,策划辽宁展区展示方案,以展示辽宁品牌风采。
1、展陈策划方案应严格围绕“中国品牌 世界共享”的主办方宣传主题。策划设计方案应囊括:
1)2024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辽宁展馆线下实体展厅设计制作布置展陈;
2) 辽宁省政府近年来品牌工作成果展示汇报。
该项目是配合2024年5月10日“中国品牌日”的重要线上及线下活动,展会展陈部分分为专题展区、企业展区、地方展区及美好市集。做为地方展区参展单位的辽宁展区需要在180平方米左右(具体以组委会最终确定为准)的面积内对辽宁整体的品牌形象进行展陈,展示辽宁政府的品牌发展工作以及辽宁自主品牌的发展成果。从而在国家级综合博览会中达到宣传辽宁品牌、扩大辽宁品牌影响力,进而达到展现新时期的辽宁活力、并提升辽宁形象的目的。
2、策划设计方案中应体现出辽宁地域风貌特征、辽宁品牌产品区域优势。各个品牌企业的品牌故事、创业历史、优秀成果等。
3、展示形式要围绕品牌发展创新展示形式,在图文、实物、沙盘、模型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结合VR、AR、3D/4D、影视、动画等展示技术和手段,增添形色、空间、语言等感观体验,增强展示的真实性、趣味性、互动性,突出艺术特色,提高展示效果。
4、供应商应根据展览内容,策划执行特色活动。以直播间、面对面采访、名人互动等形式,增强观众获得感,提升品牌形象。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展会组委会要求,结合展馆结构和展区设置策划、设计、搭建。具体要求以2024年组委会要求为准。
6、供应商应完成品牌企业线上展区资料上传对接、新闻宣传报道、与组委会沟通等相关事宜,协调并解决相关问题。
7、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线下展览布展会有取消的可能,供应商自行考虑不可预见风险,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搭建时间5月8-9日36小时,举办时间5月10-14日;具体时间以组委会确定时间为准。展会结束后安排专业人员撤展,清理现场,恢复展馆原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电子版文件(U盘)递交到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投标文件解密要求
2.1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
2.3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解密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加密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楼1207
邮箱地址: zfzbyb@163.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强